根据今冬征兵工作安排,2009年全省将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在校大学生和普通高中(不含中专、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未婚)。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各类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普通高中毕业生为17至19周岁。
    (二)征集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征兵体检和政审要求,基本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标准值(公斤)为身高厘米数减去110,不超过±15%;视力: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以上,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以上,无传染病、精神病和严重遗传性疾病等。
    (三)征集程序方法。 女兵征集工作在省征兵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按分工组织实施。应征女兵青年统一到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报名并接受初审、初检。经初审、初检合格后,省征兵办公室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规定的评分标准,组织对每名应征女青年身体素质、学历、政治面貌、年龄等进行评分,依据各项评分总和由高到低,按征兵数量的3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后,统一组织体检、面试考查和审定、分配、交接新兵。市、县级征兵办公室按规定组织报名、初审、初检和政审、身体复查、办理入伍手续等相关工作。
    (四)文艺特长兵征集。 四川省征集10名具有古筝、琵琶、二胡、笛子、民族舞蹈和主持专业的文艺特长兵,按规定的征集程序、方法参加报名、初审、初检、体检和政审,确定为预定新兵后,统一参加专业面试。
    (五)报名及初审、初检时间、地点。报名和初审、初检时间:2009年11月3日至10日。
    报名地点:广元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地址:广元军分区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6334234 ,联系人:魏 辉。
    (六)注意事项。报名时,应征女兵青年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5张,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毕业证(含复印件1张)、《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或普通高等院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大学在校生须提供学校学籍证明和学生证(包括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座机联系电话);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含复印件1张)。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28-86686970,广元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6334234。举报投诉电话:四川省纪委:12388;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28-86686897;广元市纪委:3264394,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6334234。
 

广元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