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政策进一步完善
运建材的车免收过路费
 

      25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关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驻广工作组就我市过渡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的整改意见专题会上获悉,我市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受灾群众将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我市将建立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建材运输绿色通道,在各县区规定的执行时间内,凡装载建材(砂石、水泥、砖、瓦、钢材)的运输车辆(含拖拉机),经过市内各公路收费站,一律免费放行。

    灾后农房重建有关政策必须落实到位。对于农村受灾群众自建过渡安置房2000元/户的补助资金,目前仍未发放到位的,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发放到位;各县区政府对于重建永久性住房农户的补助要及时兑现,可按照核定的补助档次、数量,分三次拨付给重建户,即启动备料时拨付30%,破土动工时拨付30%,一层主体完成后拨付40%。补助资金必须直接兑现到受灾户,不得用实物抵扣;对于农房一般性损毁的加固维修有关补助政策,各县区政府要向农户加强宣传,按政策规定尽快落实;对市政府已出台的其他有关农房重建的优惠政策,各县区政府要及时落实到位;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参加,对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兑现情况进行一次抽查、督办。

     加强培训,强化农房建设技术监管。市农房重建技术指导工作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农房重建技术监管,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重建农房按新的抗震设防标准建设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区完善《“5.12”地震灾后农房重建通用图集》砖木、木结构设计,因地制宜,解决贫困受灾群众修建永久性住房的用图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做好灾后农房重建技术培训工作。

    切实保障农房重建建材物资供应。对钢材、水泥等大宗建材,由市经委统筹、协调平衡,确保供应;对砖、瓦、砂石等建材,由各县区政府统筹、协调平衡,确保供应;建立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建材运输绿色通道,凡装载建材(砂石、水泥、砖、瓦、钢材)的运输车辆(含拖拉机),经过市内各公路收费站,一律免费放行。该规定执行时间:苍溪和旺苍县截至2009年2月底;剑阁县、朝天区和元坝区截至2009年6月底;青川县和利州区暂定截至2009年年底。装载建材的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免费手续,由市交通局负责同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衔接办理;市、县物价和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材价格和质量监管。物价部门不仅要监管建材出厂价,而且要监管建材零售价,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要切实做到把建材运输过路费免收的优惠真正落实到受灾群众。

    做好农房重建资金筹措工作。认真做好重建项目招投标工作。妥善安置青川紧急避险转移的受灾群众,做好异地安置受灾群众的稳定工作。(记者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