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中年男子借口教导性知识“亲身示范”,涉嫌性侵犯11岁亲生女儿,被控乱伦及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等罪名。

    案件在香港高院开审。控方指出,52岁的被告开设计算机公司,与妻子及子女同住,家中唯一房间内有父母的双人床及两兄妹的高低床。由于妻儿均上夜班,平 日晚上11时后才返家,故5次性侵犯均发生在晚上约10时,只有被告及11岁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女儿在家之时。

    女童指每次被侵犯均非出于本意,只是听命于父亲,父亲向她指“如果不做就不理你”,又称“只是为了教你”,她怕父亲责骂只好遵从,也没有告诉他人,因为父亲叮嘱这是“两人之间的事,不好说给别人听”。

    控方指出,今年1月中女童向班主任及社工提及事件,校方决定报警,警方稍后拘捕被告,但被告否认曾与女儿乱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