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湖北省出现了1954年以来最强的大范围持续低温雨雪天气,全省受灾严重。各级民政部门开展了救灾捐赠活动,截至3月1日,湖北省民政厅共接受认捐9984万元,其中只到账7494万元,仍有2000多万元未到账。
湖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民政厅将对认捐后未履行诺言的企业进行电话催捐,对催捐后仍未履诺的企业将发出催捐函,并规定捐款到账的最后期限,对超过最后期限仍未履诺的企业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据了解,目前仍未履诺捐赠的,多是在电视台赈灾晚会上“举牌”认捐的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当时并未与民政部门签订完备的捐赠合同。捐赠企业认捐后不履诺的情况在1998年抗洪救灾时就出现过。2008年抗击冰雪灾害的捐赠活动中,企业认捐后不落实的情况,在其他省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湖北省民政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在公众面前的“举牌”认捐,已构成“捐赠契约”,企业应当及时履行。湖北省天明律师事务所张绍明律师表示,民政部门今后组织此类捐赠活动时,应与认捐企业签订完备的捐赠协议,这样会更有利于向认捐企业索要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