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超市、商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物价部门将自2月14日至3月1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超市商场价格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查处各超市、商场是否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揽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以推行明码标价为基础,以查处价格欺诈为重点,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目的,重点查处超市和商场存在的七种价格欺诈行为。一是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的;二是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三是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四是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五是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六是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七是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各级物价部门已成立多个专项检查组,对各主要商场、超市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欺诈行为,将依法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顶格处罚,对一些典型案件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和监督,并提供商家价格欺诈的有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