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李海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八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石立生因犯故意杀人罪、行贿罪、开设赌场罪等四项罪名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饶宇亭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三项罪名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自2007年4月以来,李海民为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王亮、李晓龙、王勇等为积极参加者,以熊建强、韩迪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倒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砂场等方式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该组织的形成、发展和运行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基础。该组织在李海民的组织、领导、指使、纵容下,大肆有组织的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唐山市丰润区、遵化市等地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09年1月30日12时许,王东及其妻王素敏因故与相识的王广辉在电话中发生口角,约定在唐山市西外环高速韩城出口处解决此事后,王东将此事分别电话告知石立生、石勇、纪超,要求石立生纠集人员。各被告人分乘车辆赶往唐山市西外环高速韩城出口处。此时,驾驶桑塔纳轿车已先期赶到的王广辉等候在该处立交桥东侧。王东等被告人到达约定地点后,王东下车行至王广辉跟前,王广辉持事先备好的刀朝王东的上身猛刺,致其倒地。石立生见状,令其他被告人对王广辉实施殴打。王星、李晓龙、饶宇亭、李明文、杨永、石金同等遂分别持砖块、镐柄等物追、打、砸王广辉并致其倒地,后饶宇亭骑在王广辉的身上夺过王手中的刀,朝王的胸部等处猛刺数刀,李明文、杨永等分别持镐柄对王猛击。后杨永与其他被告人打砸王广辉驾驶的桑塔纳轿车,饶宇亭并将该车开至路旁沟内,后共同逃离现场。王广辉被刺破升主动脉造成失血性休克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被砸桑塔纳轿车损失价值人民币3860元。
因郑宝瑞与马金龙有债务关系。2009年6月5日22时许,李海民在马金龙的雇佣下,纠集熊建强、韩迪驾车强行将郑宝瑞从他人住处拉至唐山市丰润区丰润镇西魏庄村一养鱼坑边的小屋内进行人身控制,采用强迫其用手指磨砖、用镰刀割伤郑的右手食指的方式,逼迫其还款未果。翌日9时许,李海民、熊建强、韩迪与马金龙拉载郑宝瑞到其弟郑宝民的钢管厂拉变压器顶帐,遭郑宝民拒绝。李海民、熊建强、韩迪便对郑宝民进行殴打,将郑宝民拉至唐山市丰润区白官屯镇白官屯村村北一小树林内。李海民用钳子夹断郑宝民的食指,熊建强、韩迪用鞋底抽打其面部以逼迫其交出变压器抵债。当日11时许,三被告人因得知郑的亲属报警,将郑送至唐山市丰润区沙流河京丰医院门口后逃离。李海民等从马金龙处取得酬金1000元人民币。经鉴定,郑宝民伤情属轻伤,郑宝瑞伤情属轻微伤。
当地法院认定,李海民等60人共实施犯罪54起,其中聚众斗殴犯罪2起,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任伤、二人轻伤;故意伤害犯罪11起,致二人重伤、十人轻伤;寻衅滋事犯罪13起,致二重伤,六人轻伤,毁损财物价值5万余元;开设赌场犯罪11起;抢劫犯罪1起,致一人轻伤;非法拘禁犯罪1起,致一人轻伤;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起;非法经营犯罪1起,经营数额20余万元;盗窃犯罪8起,涉案款物价值12万余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1起;行贿犯罪1起;窝藏犯罪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