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部分商品猛涨,如大蒜、绿豆、白糖、棉花、中药材等,是由于游资的介入,人为地抬高,并非市场规律的作用。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加大了处理处罚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必将对稳定物价起到重要作用。
打击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市场有效供给。要加强油、气和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资料的储备;要加强对价格、市场供应情况等问题的监管;要加大各项物资的储备力度,进一步加强燃油、燃煤的储备,加大大米、食用油、家禽、鲜猪肉的储备力度和各种蔬菜的调运力度;要加强对广元及周边城市市场走势和价格走势的研判力度,积极掌握动态和信息。
其次,打击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目前物价虽有所回落,但市场随时在发生变化,不法商人不会放弃对暴利的追求。要随时随地注意市场的新情况、新动向,及时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把它消灭在未发生之前。如果不高度重视,进行重拳打击,势必形成物价“此降彼涨”、整体降局部涨的局面。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防患于未然很重要,一出现有哄抬物价的不良现象,必须及时依照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对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不仅是稳定物价、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需要,更是民心所向。
稳定物价是一项系统工程,既牵动着千家万户,又牵动着千产成业。打好“组合拳”稳定物价、重拳打击哄抬物价现象,还必须形成调控管理的合力,让市场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在消费者的监督下,让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市场净,物价稳;物价稳,生活安;生活安,民心定;民心定,市场兴,让我们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