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6月29日上午,市长马华主持召开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定通过了2010年节能减排指标和《关于切实做好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十一五”以来,我市把节能减排作为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克服了汶川特大地震和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2006年至2009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4.9%,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74.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4.21%,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80.7%;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8万吨以内,提前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减少1312吨,削减5.2%,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23.5%。2010年,省政府下达我市节能减排主要目标为:万元GDP能耗下降6.1%,“十一五”累计下降20%,化学需氧量削减30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600吨。会议指出,要全面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任务相当艰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找准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性措施和最有力手段,打好全市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各县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是要严控“两高”行业过快增长。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今年内各县区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三是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建立有效的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监控体系,强化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节能降耗监管,逐步淘汰不符合低碳发展要求的产业、技术和产能。重点抓好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省“百户企业节能行动”的5家企业及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四是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各县区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充分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重点淘汰电力、建材、铁合金、煤炭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坚决取缔关闭国家明令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等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五是要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督查力度,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机制。

  会议指出,三无人员是城镇最困难的群体,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目前,全市城镇三无人员2300人,已供养1600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172人,分散供养人员1428人)。为切实做好三无人员供养工作,使城镇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市委、市政府提出了2010年“城镇三无人员自愿集中供养的全部纳入集中供养”的目标。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从保持城市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意义,加强领导,统一部署,逐年增加对福利机构建设的投入,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率;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定向捐赠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要积极探索和创造各具特色的做法,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普及,确保全面完成集中供养工作的各项任务。

  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了《“数字广元”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施方案》和《广元市市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