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桂林10月29日专电(记者蒋桂斌)日前,广西桂林市与四川乐山市共同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据业内分析,这两个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联袂”将给广大旅游企业和游客带来诸多优惠和便利。

    根据合作协议,两市将实施互游计划。即在政府的主导下,指定专业旅行社,通过工会、妇联、教育、老龄委、共青团等组织和部门以及街办、社区,组织行业职工、学生、老年人和市民,开展以互为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奖励游、疗(休)养游、夕阳红游、休闲游等形式多样的市民互访互游。同时由旅游、文物、交通、民航等部门与旅游企业携手,以优惠价格、优良产品、优质服务,共同推出面向两市游客、体现旅游惠及民生的旅游产品。

    两市将建立无障碍旅游、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合作机制,双方旅行社按经营范围在本市组团后可直接到对方城市进行旅游活动,而不需经地接社“中转”和配备地陪;两市旅行社可通过参股、并购以及品牌输出等形式,跨市设立旅行社分支机构以及非法人分社。

    此外,还将建立和完善旅游投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黄金周”和重大节假日的旅游预警机制及重大事件通报制度;充分利用两市旅游咨询、投诉、救助电话服务台及呼叫中心系统,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努力为游客提供跨区域的相互联动体系,实现旅游咨询、救助、投诉受理、接待服务的一体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