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审计署几年前刮起“审计风暴”后,“谁来审计审计署”的质疑声就没有间断过,公众现在得以看到回应。近日,审计署发布了54个中央部门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被披露的部门中首次有了审计署自己的名字。报告称,2009年4月,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按照审计署党组的决定,对审计署办公厅承担的审计署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自己查自己,需要勇气,更需要心理准备,尤其在众目睽睽之下,丝毫不能徇于私情,更不能玩猫腻,否则便会弄巧成拙。令人欣慰的是,审计署不仅敢于自揭家丑,更敢于自我纠错,正如报道所称,对审计出的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纠正的纠正,该整改的整改,该规范的规范。并且这还不够,审计署还专门召开审计长会议,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
应该说,审计署的自揭“家丑”、自我纠错,是自己查自己的一个良好标本,这个珍贵的标本有着深刻的现实价值。但是,我们在为之欣慰之余,更应该意识到,自己查自己是难以推广的。换言之,这种成功的经验,能有多大程度的复制可能呢?举凡太多的教训,几乎无不证明一个道理,自己查自己,查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远的不说,就说近期中石油的一些“丑闻”,就没查出让公众满意的结果。
其实,这么多年来,“谁来审计审计署”的坊间呼声一直不断,在这背后,有着两点民意诉求,一是审计署每每刮起审计风暴,但直到此次审计之前,一直没有审计审计署;二是不被审计的审计署,难以取信于民,取信于其他被审计的部门。
审计部门当然需要被审计,因为一些审计部门本身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据报道,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的别墅用地是单位拿的地,再委托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200多平方米的别墅,职工购买的价格约为2000元/平方米,一套房子算起来才50万元左右,而市场价在200万元左右。此外,早在2005年,国家审计署组织对一些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因此,面对此次审计署的自查自纠,我们更需追问,单靠审计署的自我纠查,能否遏抑审计部门的违法违规现象?也许在公正的审计署审计下,这类现象会越来越少,但如果不引入外部监督,如果不加大外部“审计”的力量,这种成功的经验是难以持久的。
香港廉政公署的被监督经验就值得推广。香港特区政府为了保证廉政公署的廉洁,委任了四个独立的咨询委员会对廉政公署进行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都来自社会各阶层。四个委员会是: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和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香港还设有独立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市民如果对廉政公署或公署人员有意见,可向这个委员会投诉,该委员会会立即审查有关投诉,建议廉政专员采取适当的行动,并监察处理结果。同时,廉政公署内部还设有调查单位,负责监察职员的廉洁和诚信。一旦查出职员的廉洁和诚信有问题,其工作合约会立即解除。
总之,审计署报告首次自揭“家丑”,是值得称赞的,但只有加强监督,最大程度地引进外部监督,才更让人放心,也才更可靠。(王石川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