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和别的抗议者一样,为自己找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那就是广州海珠桥顶。他在清晨交通高峰时爬了上去,果然吸引了很多记者和围观群众。警察和消防人员也闻讯赶到,封锁交通,疏散人群,铺好气垫,竭力劝说。僵持了5个小时后,一位老阿伯突然爬上桥顶,将他推了下来,致其严重骨折。此事引起争议,有人赞老阿伯古道热肠,有人称老阿伯是杀人犯。
在受伤前,站在桥顶的陈先生打开横幅,散发材料。横幅上写着“暴利建筑商,还我血汗钱”。材料上显示,他被长期拖欠450万元工程款,一直没找到解决办法,债主上门催债,致使他妻离子散。两个月前,他曾爬上楼顶寻求短见,被当地政府劝说下来,但冤情依然无解。
海珠桥顶已经成为一个特别的抗议场所。自今年4月以来,先后有11个人站在这里。这种被当地媒体称为“跳桥秀”的行为,无论源自个人感情困境,还是因为社会公正问题,其实都是一种“以死相争”的抗议活动。我相信陈先生也和其他有着类似麻烦的人一样,在来到这里之前,尝试了很多别的方式。显然,他们没得到足够的关心,没找到更好的办法,才出此下策,铤而走险。
无论一个人站在什么地方,无论他是想死还是想活,谁也无权置他于危险境地,更无权伤害他的身体,甚至结束他的生命。更不用说,这个人满含冤屈,饱尝痛苦。老阿伯将陈先生从八米高空推下,毫无疑问涉嫌故意杀人。警察当有足够的时间,对处于危险中的当事人予以保户,竟眼睁睁看着老阿伯爬上桥顶行凶,也当负失职之责。
老阿伯推人落桥后,还以英雄般的姿态向人们挥手致意。他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且理直气壮?因为有相当多的人为他喝彩:“大叔好样的!”这些人一定赞同他在爬上桥前说过的话:“跳桥让交通受阻这么长时间,他们不能这样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
老阿伯的话里包含着如下逻辑:第一,像陈先生这样的申冤者,不是“广大人民”中的一员;第二,只要认定他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就可以径直予以解决,哪怕这会对他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第三,“广大人民”中的任何一员,都可以实施自己的解决方案。好在警察并不完全认同,否则类似的问题也太好解决了。
还有一些人更加振振有词地说,“跳桥秀”损害了广州的文明形象。他们似乎认为,损害广州文明形象的人,并不是那些无良奸商,也不是那些应该为弱者提供帮助的社会机构,更不是那些不能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而是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些问题揭示出来的当事人。这种逻辑本身,才是对广州文明形象最大的破坏。□老卡(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