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部属高校今年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计划不得低于去年,各部属高校在属地的招生计
划比例一律不得提高,超过30%的应逐步回调至30%以内,对此我们应该怎么看?
属地招生改革目的何在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处处长汪庆华认为,教育部出台此政策,表面上是为了解决属地招生过多的问题,实质是为解决长期被社会所诟病的教育公平问题。让招生政策向西部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是为实现高等教育资源均衡发展而提出的要求。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在两地办学的高校之一,华北电力大学历年在北京的招生规模不到10%。今年,华北电力大学在河北招生290人,也只占12%。“执行这项政策的最大意义就是让西部和优秀高等教育资源较少地区的考生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缩小和东部地区的差距。”汪庆华说。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社社长罗金远认为,高校招生改革应该坚持促进社会公平和有利于高校发展的原则。规定部属院校属地招生逐步降到30%以内,促进了生源结构多样化。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周石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可以用强令性计划,从招生和分配上对中西部地区人才进行调整。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也可以按相对比例考入大学,同时这些地区也可以从指定性计划中接收相当数量的大学生。现在受教育权不平等矛盾显得非常突出,中西部地区的高中生考入重点大学的机会少,录取分数高。
一位专家则告诉记者,要建设全国一流大学,生源结构必须多样化,这样有利于高校文化的传播和弘扬,有利于塑造大学生的文化品质和内涵,有利于高校长远发展。
招生“本地化”妨碍了谁
有学者指出,重点高校招生生源“本地化”,在招生过程中催生了不少“怪现状”,如高考移民屡禁不止等。
周石认为,高考录取“本地化”有如下危害:
一、造成教育资源浪费。国家的教育投资,本来是应该让最优秀的学生上重点大学,使拥有最好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的重点大学发挥应有的作用。而现在有的重点大学培养人才“本地化”倾向,是一种教育资源的浪费。
二、加快社会不满情绪蔓延。高校在所属地区招生比例过大,会让外省市考生进入的机会减少。这种受教育不平等会造成竞争机会的不平等。今年两会,代表们多次提出这个问题,并希望予以解决。
周石认为,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建重点大学是“双赢”。重点大学对地方发展的支持,不能仅仅体现在对招生名额的“照顾”,而可以从技术更新、区域经济发展等多方面提供支持。
还有学者指出,地方与名校之间强强联合,表面上看是互利共赢。实际上,却让那些缺乏名校资源地区的考生牺牲了教育机会,让各地区之间人才、文化合理流动受阻,导致区域内人才培养“近亲繁殖”。所有这些,必将影响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最终让地方和名校也成为受害者。
改革需要一步步来
据悉,上海高校以往每年对本地生源的录取率都超过80%。即使今年高考报考人数下降,且加大外地学生招生计划,还是没有一所高校的本地生源比例能够降到30%以内。但是无疑,这一比例正在逐年稳步缩小。不少高校招办主任都有共识:“本地生源比例降至30%以内要一步步来,否则本地家长、考生也难以接受。”
中央教科所研究员程方平则指出,作为应具备教育、科研和服务职能的高等院校,在招生方面的改革应该慎重和着眼长远。招收属地学生,对学生而言,能降低上学成本;对学校而言,可减轻后勤服务负担、优化人文环境;对属地而言,有利于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热心为家乡服务的人才;对高校而言,可以更好地利用属地资源、直接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在世界范围内近两百年高等教育改革中,各级各类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为属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生活在属地之内的学校需求者,我国高校反其道而行之,不知出于何种考虑?”他认为,任何高校招生政策的变化均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并会间接地影响高校教学的定位和质量,乃至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发展,甚至会在社会和教育界的深层意识中滋生“去地方化”,因此,“进行此类改革应该征询多方面意见。”
周石建议,解决重点大学高考录取问题应实行三步走:第一步,逐步减少本地区的录取名额。明年应该做出硬性要求;第二步,按人口比例投入录取名额。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已做到这一点;第三步,取消户籍制度,放开高校录取自主权。(记者 朱振国 丰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