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4月28日电 (银雪 陈胜友 杨君相)重庆丰都县男子徐祥家中的鸡被盗,一气之下打死了他怀疑的“偷鸡贼”。今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徐祥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2年。

  事发2008年10月14日上午,徐祥家中喂养的鸡被盗,徐祥向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名山镇派出所报警后,便到处打听寻找偷鸡贼。当日15时许,徐祥从谭克福处了解到余清明和余春林可能是偷鸡人,即持木棒并邀约徐阳、徐磊、冉伟等人追赶两人。

  17时许,徐祥在当地红岩村丝厂旁边的公路上将余清明和余春林二人乘坐的摩托车拦下,质问二人是否偷了其家中的鸡。当二人否认后,徐祥却对二余实施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徐祥发现两人在他处偷的鸡从布口袋中跑出后,又持木棒击打余清明头、背、腿等部位,并将余清明推倒在地,当即致余清明头部流血。

  随后,徐祥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但余清明在送往丰都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经抢救无效于同月16日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徐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徐祥在案发后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拨打120急救电话施救,有一定的悔改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徐祥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