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式聘请14名记者为特约新闻观察员,并向他们颁发了由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签发的“新闻监督护照”。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做法,在全国各地早已遍地开花,这就是流行各地的“邀请监督”。执法部门、行政部门、垄断部门、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几乎都邀请监督员对本单位进行监督,一般叫作“行风监督员”。法院邀请的是记者,于是叫特约新闻观察员了。
“邀请监督”在理论上就很荒唐。一个单位要邀请其他人来监督自己,这给人两种印象:一方面这些单位很欢迎、很盼望得到监督,但另一方面,监督又实在太少了,以至于他们不得不自己寻找监督。这除了“作秀”,实在没有更好的解释。邀请监督还有两句潜台词:一是专门负责监督的部门失职了,要等人邀请,才去监督;二是那些未被邀请的人,他们似乎就无权监督了,而他们本来是有与生俱来的监督权的,如新闻记者。
“邀请监督”颠倒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被监督者自己选出了满意的监督人。被邀请的监督者不仅对被监督者心存感激,而且也知道,自己如果“不识相”,人家下一次就会不邀请自己了。
从现实看,许多被邀请担任行风监督员的,不过是每年参加被监督单位举行的一两次会议,美其名曰“征求意见”。这样的监督已经变成了“请客吃饭”和“联谊会”。
监督不是请客吃饭。监督不需要被监督者的邀请和批准,不需要被监督者的欢迎,甚至不要怕被监督者说三道四。因此,全国各地的“邀请监督”基本上可以全部取消,而没有搞的就更不要再搞了。(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