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清洁城乡行动,该县成立了环境整治清洁城乡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了督查工作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四个片区工作督查组,负责全县环境整治清洁城乡行动督查督导、考核奖惩工作;全县落实5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清扫保洁和消杀防疫,县财政统筹解决消杀药品;督查组实行每月一督查,季度一评比,半年一小结的方式对全县环境整治清洁城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办落实,对工作开展好,省、市、县明察暗访无问题,没有得到过通报批评的乡镇和单位,在季度考核评比中评选出先进并给予3-5万元奖励。经市委、市政府考核验收创建合格的清洁场镇、清洁村庄、清洁安置点和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进清洁场镇、清洁村庄、清洁安置点分别给予8-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