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4号)
(第4号)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已由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6月27日选出,现予公告。
院长:李勤
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08年6月27日
李勤同志简历
李勤,男,汉族,1966年5月生,四川汉源人,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1985.12—1990.03 雅安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6.09—1989.08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大专毕业)
1990.03—1994.03 雅安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其间:1990.09—1993.06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本科毕业)
1994.03—1996.01 雅安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科)
1996.01—1996.04 雅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1996.04—1996.05 雅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正科)
1996.05—1998.05 雅安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正科)
1998.05—1998.12 雅安地区行署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县)
1998.12—1999.04 雅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县)
1999.04—2001.01 雅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1.01—2002.07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副县)(1999.09—2002.07四川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2.07—2006.09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副院长(正县)(其间:2003.07—2004.01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挂锻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6.09—2008.01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县)
2008.01—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02任副院长、代理院长
市五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