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保证立法质量

    为确保立法质量,有效推进立法工作,15日,《广元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会召开。会议强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推进立法工作,实现精准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中文主持会议,副市长胡国民对做好起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广元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明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广元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根据相关立法工作方案,该项立法工作分为准备动员、立法调研、《条例(草案)》起草和修改论证、提出议案、审议等五个阶段进行。

    邓光志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立法法,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快地方立法,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要从讲政治上站位思考立法工作,从专业法律上推进立法,从工匠角度上打造立法工作,完善机制,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民主立法工作格局。

    邓光志要求,要精心组织,确保地方性法规的质量。要进一步细化方案、理清思路、落实责任,确保立法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参与《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的政府部门,要发挥好部门的专业特长,抽派强将全程参与,抽派精兵全力投入起草工作中;市政府法制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做好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条例(草案)》起草的统筹协调。要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强化立法人才保障和技术保障。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限要求,倒排工期,加压驱动,确保《条例(草案)》按时间进度推进,保证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