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 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四川省今年1至11月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出炉,有16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 明显,共获得6400余万元的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阿坝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最明显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 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从1.3亿元增加到1.5亿元。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 束办法》,1.5亿元的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今年1至11月,有16个市州共获得6400余万元的同比改善激励资金。获得情况分别为:成都 453.91万元、泸州420.50万元、绵阳411.38万元、广元216.53万元、遂宁394.35万元、内江 526.29万元、乐山7.74万元、南充20.94万元、广安542.68万元、达州508.52万元、巴中 200.72万元、眉山98.00万元、资阳728.18万元、阿坝1258.17万元、甘孜261.15万元、凉山 404.26万元。其余5市未获得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目标任务激励资金方面,成都、攀枝花、泸州、广元、遂宁、内江、南充、广安、达州、巴 中、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等15市州各获得458.33万元。自贡获得421.67万元。
有奖有罚。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今年1至11月,未完成目标任务 的德阳、绵阳、乐山、宜宾、雅安等5市各被扣收458.33万元,并各扣罚地方财政资金458.33 万元。自贡被扣收36.66万元,并扣罚地方财政资金36.66万元。
6市州优良天数率同比降低
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 降9.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8%,优良天数率为84.3%,同比上升2.4个 百分点。
“个别市州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至11月全省共有4 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去年不降反升,分别为:雅安上升22%、乐山上升6.5%、宜宾上升1%、 达标城市攀枝花上升6.5%。此外,乐山、雅安、宜宾、德阳、攀枝花、凉山等6市州优良天数 率同比降低。
据悉,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落地,尽最大可 能减轻污染程度、缩短持续时间,确保今冬明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