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以中纪委纠风室主任、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赵惠令为组长的中央抗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组在省纪委驻广元市第六工作组的陪同下,来我市检查指导抗震救灾款物接受、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市领导李茂森、王菲、何顺洪及市纪委、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菲就我市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进行了汇报。截止6月6日16时,我市共收到各类抗震救灾资金76339.46万元,其中省财政下达抗震救灾专项资金54727万元,省财政厅专项调度抗震救灾资金9090万元,接受社会各类捐赠资金12522.46万元。我市已安排各类抗震救灾资金72120.16万元,其中安排抗震救灾专项资金45267.9万元,预调抗震救灾资金20837.4万元,安排社会捐赠资金6014.86万元。我市共向青川县拨付各类抗震救灾资金18004.29万元,其中安排抗震救灾专项资金14048.46万元,预调抗震救灾资金1950.8万元,安排社会捐赠资金2005.03万元。
物资接收和发放方面,截至6月5日12时,我市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价值82190万元的救灾物资,其中浙江省捐赠价值20666万元的救灾物资,已向灾区发送价值83529万元的救灾物资,对极重灾区青川县发送价值44463万元的救灾物资。
检查组对我市前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前期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及使用工作。地震发生后,全市上下迅速动员,组织有力,保障到位,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因组织不力而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维护了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各种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及使用制度健全、流程规范。及时制定了《广元市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各类捐赠资金的收入、拨付和信息统计,及时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接收捐赠情况;坚持“三个一定”管理要求,创新管理机制,对救灾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切实保证救灾资金真正用于抢险应急,医疗救助和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喝水、住房以及灾后重建等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三是各种抗震救灾款物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建立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日报制度和公示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各类救灾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监督检查到位,明确提出抗震救灾“七不准”纪律要求,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既保护了干部,又为各种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及使用提供了保障。
检查组指出,随着中心工作由应急救援阶段转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阶段,将会有更多的资金物资到达灾区,到达广元,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任务更加艰巨。如何保证大量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有效利用,确保给群众交一本“明白帐”,给捐赠者交一本“放心帐”,给党和政府交一本“满意帐”,将是我们以后监督检查的重点,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维护老百姓利益。
检查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的指示和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建立坚强有力的抗震救灾款物监管机构。调整和充实组织力量,提供各种必要条件,确保各级监管机构履职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已有的规章制度,同时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尽快制定出台新的规章制度,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各个环节的检查。要把监督贯穿于抗震救灾款物接收、管理、发放及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充分整合监管力量,发挥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职能,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会后,检查组一行前往市红十字会、王家营物资捐赠接收点进行了现场察看。(记者 肖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