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访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正富

广元新闻网记者   张然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由本报和广元银监分局共同组办的“2012广元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系列报道活动已成功落幕,在社会产生了积极反响。那么,市委、市政府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有何要求和举措?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正富。
    记者:请问您如何看待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黄正富:近年来,小微企业“融资难”逐渐成为企业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从多个层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金融管理部门也在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拓宽融资渠道、促进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鼓励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等各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从我市的情况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由于现有的针对小微企业的相关金融服务体系还处在逐步完善过程中,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信贷服务还需各方面不懈努力。加之我市小微企业规模偏小、管理制度还不健全、财务及相关信息透明度不高,个别企业诚信意识缺失,增加了银行信贷支持的难度。小微企业仍然感到“融资难”、“融资贵”。
    记者:支持小微企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哪些特殊意义?
    黄正富: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生产和流通、带动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市属经济后发地区,小微企业众多,几乎涵盖了当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截至去年底,小微企业数量占全市市场经济主体的90%以上,它们为繁荣城乡市场、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我市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元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记者:我市在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黄正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为了改善、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对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力度。将中小企业贷款增量指标纳入金融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对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二是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先后设立了两家村镇银行,引进绵阳商业银行设立了分行;多家国有商业银行新设了10个县区分支机构,消除了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开设了小微企业贷款服务部,开办了企业小额贷款业务,填补了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空白;培育、组建了5家小额贷款公司和9家融资担保公司。三是积极引导和培育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坚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和各种金融知识培训,指导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通过发行债券、集合票据等途径融资。四是加强金融环境建设。先后开展了“信用企业”评比、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创建以及整治银行业不规范经营等活动,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截至2011年底,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33.2亿元,比2010年末增加12.2亿元,增长50.08%。今年一季度,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又新增了3.39亿元,超过各项贷款增速4.66个百分点。全市小微企业融资形势呈现出好的发展态势。
    记者:我市将如何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黄正富:我们已经取得了灾后重建的重大胜利,正在全力发展振兴。如何保持广元高位求进,稳定增势,加快发展,如何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的功能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我认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既要在做大总量上下功夫,又要在做优信贷结构上下功夫。做大总量,就是要充分用好现有的金融资源,扩大信贷规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做优结构,就是要以支持实体经济为重点,增强信贷资金的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实现经济金融互促共进。对于我市而言,支持小微企业就是支持广元的实体经济,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今年,我们提出小微企业贷款增幅要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增量要高于上年水平,这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也是必须完成的任务。金融管理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加强金融创新,不断满足小微企业发展的合理信贷需求。小微企业自身也要加强经营管理,树立诚信意识,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信贷资金承载力。同时,全社会都应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增强金融意识,营造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