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我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
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答记者问

广元新闻网记者   王虹

    1月15日,我市出席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会议召开,对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近日,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做好我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问: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我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正有序开展,请您谈谈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共四川省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于今年5月在成都召开,这次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在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十二五”发展、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阶段,我省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意义重大。
    第一,推荐选举高素质的党代表,是开好两个大会和发挥党代会代表作用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承担着总结过去五年工作、规划未来五年发展、选举新一届领导集体的重大使命。我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肩负着全市15万多名党员、6900多个基层党组织的重托。大会期间,党的十八大代表将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和决定党的重大问题,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将听取和审查省委和省纪委工作报告,讨论我省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新一届省委和省纪委领导班子。党的十七大作出党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决定后,中央颁布了暂行条例,省委也出台了实施办法,对代表的权利、职责和开展工作的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代表在党代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与过去相比,党代表肩负的责任更重,素质要求也更高。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是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的第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做好代表推荐选举工作,推选出高素质的党代表,是确保党代表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的重要前提,是为开好两个大会、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是把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力保证。
    第二,推荐选举党代表的过程,是面向广大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化创先争优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的重要途径。党代表肩负着光荣的职责,又是一个崇高的荣誉。他们应当是广大党员心中的楷模、学习的榜样。对推荐和选举什么样的人当代表,广大党员和群众都很关注,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推荐、选举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当代表,大家心悦诚服,有利于在党内进一步形成正确的导向,有利于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能充分体现党的先进性。特别是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党员骨干特别是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先进模范党员,为我们做好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这次代表推荐和选举的有利时机,运用好、拓展好成功做法,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以创先争优的精神和高度的党性觉悟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把广大党员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推选出来,做到选好一个代表,宣传一个典型,树立一面旗帜,形成一种导向,使党代表的推荐选举过程成为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强党性、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本职争优秀,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过程;成为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抓发展、一心一意保民生、千方百计促和谐的过程。
    第三,推荐选举党代表,是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实践。近几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创新开展“公推直选”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县乡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村(社区)党支部及书记年度考核“一述三评”等活动,大力推行“公推直选”村(社区)班子、“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等做法,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带创建活动,努力探索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取得了重要的实践成果。这次层层推荐、选举党代表,是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体现。代表的产生过程,既是党员依据党章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过程,也是各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实现党组织意图的过程,是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生动运用。全市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广大党员推荐提名代表人选、广泛听取党员意见的同时,要把党员的党性教育和民主集中制教育贯穿其中,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党员义务,遵守有关纪律规定,自觉同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面参加这次具体、生动的党内民主实践活动,自觉投入到推荐选举党代表工作中来,使党代表的推荐选举过程,成为党员接受党性锻炼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具体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问:我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名额是多少?如何进行分配的? 
    答:省委分配给我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额共37名,其中党员领导干部1名,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36名。省委分配给我市出席省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23名(不含省委提名),比上次增加了2名。我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均由13个推荐提名单位(即7个县区、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旺集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推荐提名,具体推荐名额已在市委下发的《通知》中明确。
    问: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突出强调政治先进性要求,请问他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突出代表的政治先进性,就是必须坚持以德为先、重在党性,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当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品德作风、优秀的工作业绩和较强的履行代表职责能力。具体来说,应当具备5项条件:
    一是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是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指示精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三是能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
    四是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中做出显著成绩。
    五是能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问: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还要突出党员代表性,请问在代表的结构比例上如何体现?
    答:中央明确要求,十八大代表要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尤其是提高工人党员代表的比例,做到“两增两减,一提高”:“两增两减”,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从十七大时的一般不少于30%,分别增加到一般不少于32%,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人员)所占比例从十七大时的一般不超过70%,分别减少为一般不超过68%;“一提高”,就是要较大幅度提高工人党员代表的比例,其中省区市工人(包括农民工)党员代表所占比例要提高到10%,中央企业系统(在京)的工人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也要明显增加。女党员代表所占的比例,要高于党员总数中女党员所占比例;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所占的比例,一般应高于党员总数中少数民族党员所占的比例。要注重推荐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先进模范党员作为代表人选。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我市推荐提名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额为37名。其中,党员领导干部1名,占总数的2.7%;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36名,占总数的97.3%;55岁以下党员不少于19名,占总数的51.4%以上;女党员不少于15名,占总数的40.5%以上;少数民族党员不少于8名,占总数的21.6%以上。
    省委明确要求,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特别是近年来获得过全国或省部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和道德模范等称号,在全国全省全市具有一定影响的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根据省委对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比例和分布要求,以及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2%的规定,我市出席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名额为29名,差额比例为26.1%,其中党员领导干部14名,占总数的48.3%;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15名,占总数的51.7%;50岁以下党员不少于15名,占总数的51.7%以上;女党员不少于5名,占总数的17.2%以上;少数民族党员不少于1名,占总数的3.4%以上。
    问:您能否介绍一下,对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代表的推荐选举有何具体要求?
    答:这次党代表推荐选举,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要提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的比例,并对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出现党员领导干部挤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的推荐选举名额。同时,这次党代表推荐选举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要较大幅度提高工人党员代表比例,这对于彰显党的阶级属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和市委要求,要注重把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先进模范党员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工人党员代表中,要有产业工人和商贸、交通、市政等服务性行业和领域的工人,还要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人和农民工党员代表。
    问:中央和省委、市委强调代表推荐选举要发扬民主,请问代表的推选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这一原则要求,实质就在于强调代表推选工作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真正体现广大党员意愿。市委下发的《通知》对代表的推选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五个步骤:
    一是推荐提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基层党委要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县区委要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上报的推荐人选应由县区委全会讨论决定。其他推荐提名单位要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逐级进行遴选,并召开党委会议(工委会议),讨论决定上报推荐人选。
    市委召开市委全会对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提出推荐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根据省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及结构要求等,对各推荐提名单位上报的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进行综合研究,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二是组织考察。对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的考察,由市委组织部配合协助省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对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的考察,由市委负责、市委组织部牵头、各推荐提名单位配合。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坚持把德的考察放在首位,注重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所有考察对象都要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检机关的意见。
    三是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公示。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工作结束后,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全市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所有人选都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企业、“两新”组织等方面的初步人选,还要根据其工作岗位和所从事职业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听取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工商、税务、社保、安监等相关部门意见。
    四是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市委全会,投票圈选确定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市委全会召开前,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
    五是选举代表。召开全市党代表会议,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我市出席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问:最后,请您谈谈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中央和省委、市委明确指出,做好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必须履行党章、发扬民主、加强领导、选好选优,突出代表的政治先进性、党员代表性,确保推选出的代表符合条件、结构合理、比例恰当、整体优秀。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代表推荐选举工作圆满完成。要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村(社区)党支部及书记年度考核、“挂包帮”活动、春节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座谈会、领导点评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创先争优等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确保全员知晓、全员参与、全员覆盖。要把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体现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推荐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以及代表选举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坚决反对和防止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要加强对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组织纪律,坚决禁止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创先争优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座谈会等多种有效形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以高质量的工作推选出符合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拥护的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注重宣传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人选的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宣传代表推选过程中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新做法新举措,注重加强对灾后重建、科学重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强对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的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