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更清   天更蓝   城市更宁静
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出炉

    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涂志明) 8日下午,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政府四楼二会议室举行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上半年我市环境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总体呈持续向好态势。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比例为100%,酸雨频率、酸度实现“双下降”;嘉陵江、白龙江、南河3条主要河流水质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良好,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噪声污染呈下降趋势。市委外宣办主任王万仁主持了新闻发布会,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梁广生通报了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优良天数创新高

    市环境监测站监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标准,环境空气污染物日均值达标率为100%,其中空气质量一级天数139天,较上年同期增加33天,占76%。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明显提升。

    上半年我市降水次数58次,其中酸雨次数16次,酸雨频率为28%,与去年同期相比酸雨频率下降4个百分点,酸雨pH均值提高了1.05,酸雨污染明显减轻。

水质稳定达标

    上半年监测结果显示,我市主要河流各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其中嘉陵江干流三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以下简称国标)Ⅱ类标准;南河两个监测断面水质为良,稳定达到国标Ⅲ类标准;白龙江两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稳定达到国标Ⅰ类标准。

   上半年监测结果显示,西湾水厂水质达到国标Ⅲ类标准,城北水厂水源地水质达到国标Ⅱ类标准,东坝水厂、南河水厂水源地水质达到国标Ⅲ类标准。

功能区噪声达标

    上半年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声环境一类区昼间等效声级为53.1分贝,优于国家规定的55分贝标准;夜间等效声级为41.9分贝,优于国家规定的45分贝标准,夜间等效声级较上年同期下降1.5分贝。声环境二类区昼间等效声级为56.7分贝,优于国家规定的60分贝标准;夜间等效声级为46.2分贝,优于国家规定的50分贝标准,夜间等效声级较上年同期下降11.0分贝。声环境三类区昼间等效声级为60.5分贝,优于国家规定的65分贝标准,夜间等效声级为54.3分贝,优于国家规定的55分贝标准。声环境四类区昼间等效声级为69.3分贝,优于国家规定的70分贝标准。

    今年以来,我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但个别时段、个别区域、个别点位仍然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