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对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为该领域第一大重点任务。省政府办公厅不久前印发的《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提及,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意味着将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6个方面进行机制创新或补充完善,其适用对象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市、县政府。
“今年将研究如何规范一把手权力,实现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省法制办副主任刘铁透露,“限权”方案仍在商讨中,因此如何完善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如何操作,科学决策平台怎样搭建等细节问题尚无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将成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中的必经程序。此外,《安排》显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还包括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将进行一系列预评估,未经评估“一律不得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