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元一男子为讨要公伤赔偿,竟拨打110称要实施爆炸。1月31日,该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

  1月29日21时许、30日11时许,广元市公安局110报警台和旺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分别接到了一名男子用手机打来的电话,男子在电话中挑衅性地“咨询”一公升汽油爆炸有多大的威力,并扬言要对学校、医院、火车站实施爆炸。

  事发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查明该手机号的机主为利州区三堆镇人,指令利州区公安分局及时抓获扬言实施爆炸的嫌疑人,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宁的春节。

  接警后,利州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友惠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案情进行了专题研究,从刑警大队、国保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织专案组,与三堆镇派出所民警一起开展案侦工作,通过大量细致的走访调查,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行踪。30日晚20时许,经过周密布控,专案组民警在广元嘉陵辖区一茶楼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29岁)抓获,民警连夜对杨某某的暂住地相关处所进行了搜查,未搜查出爆炸物、汽油等作案物品。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于2010年4月在旺苍县一装修公司从事粉刷工作时,不慎从架板上坠落,致右手、右腿粉碎性骨折,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7000多元,伤未治愈,老板一次性支付20000元后就不理不问。后经伤残鉴定,杨某某为9级残废,律师称应赔偿相关费用7万余元。杨某某多次找老板讨要相关赔偿费用未果,对此杨某某极不为满,便想到了通过拨打报警电话,扬言要用汽油对学校、医院、火车站实施爆炸,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帮助其讨要赔偿的“高招”。

  1月31日,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依法予以杨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杨某某将在拘留所里度过春节。对于自己的行为,杨某某懊悔万分,表示将利用在拘留所里过年的时间,好好学学法律,出来后将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