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0月26日专电(记者刘毅非)“十一”长假以来,媒体频频报道游客出游中的种种不文明行为,就此,东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系教师智利疆认为,规范不文明的旅游行为应强化法律责任,尤其是一些国外的有益做法很值得借鉴。
“首先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不能简单地警告劝解了事。”智利疆说,“要让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付出相应的罚金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他向记者举了一个在日本的例子,去年,一些日本游客在意大利的教堂涂鸦,被本国游客录像取证之后送回国内,这些游客有的被所属单位直接开除,有的被罚款,甚至有大学生被勒令返回意大利对涂鸦进行清洗。
此外,我国目前实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属于规范性质,执行起来力度不大。对此,智利疆建议,我国规范不文明旅游行为也应该在单位、社会、城市乃至全国都建立不同层次的针对性强、力度大的法则和规范,这样也能使不文明旅游者有所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