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村主任后,尹世忠买了很多村民自治政策和法规书学习。记者 黄玉浩


  8月4日,临近立秋,苏北小城赣榆仍显燥热。
  尹世忠觉得自己心已寒透了,在县城待了5天,他将再次踏上“躲债逃官”之路。
  46岁的尹世忠是沙河镇新合村人,2007年当选村委会主任,正准备“大展雄图”时,却陷入尴尬。
  沙河镇政府“代管”新合村公章和财务账目,并指派“村负责人”主持村里大小事务,尹世忠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 

  为完成每年镇政府下达给村里18万元的任务款,“村负责人”以村委会的名义,向村干部或群众借款垫付,至今年初,新合村债务已达百万。
  多名离职村干部讨要欠款未果后,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作为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村主任尹世忠被推到被告席。因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今年1月21日,他被赣榆县法院拘留40天。
  “工作任务重,我这个村民选举出的村主任,只有义务,却没有权利”,4月23日,尹世忠离开赣榆到扬州打工,“这个官没法当,我只能逃”。
  管不了公章的村主任
  村里的公章和财务账目,均由镇政府统一管理
  2007年12月23日,尹世忠认为那是自己一生中最开心的一天。
  当天,他在新合村换届选举中,当选村主任。
  沙河镇负责新合村的“片长”公布选举结果后,尹世忠宣读了自己连夜赶制的“告全体村民书”和“新合村新一届村委施政纲领”。
  他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新合村政治经济、村容村貌实现质的飞跃,开展村民自治。
  “那些天,我从县城书店买回村民自治政策和法规方面的书,看懂了以后,手抄这些条款给其他干部,再到老百姓家中宣讲”,8月2日,尹世忠拿出厚厚一摞手抄的“村民自治法规”。
  尹世忠从1999年开始做村里的生产队长,此前的经历是,高中毕业后在县办机修厂上班,1993年企业倒闭后回村务农。
  在他的印象中,这么多年,村里没有一个企业,路更是10年没修过,“当选村主任以后,我真想大干一场”。
  选举过后半个月,作为新合村法定代表人的尹世忠,却迟迟没有拿到村委会公章,村里的财务也没有交接。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在10天内应该完成村公章和财务的交接。
  尹世忠记得,他找到选举前镇政府指派的“村负责人”沙安祥。得到的答复是,公章和村里所有账目,均在镇政府经济服务管理中心。
  “片长”孙克豹则告诉他,整个沙河镇82个自然村的公章和财务账目,均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村里办事需要公章,要到镇政府申请,查账要由镇领导同意。
  在沙河镇副书记尚延欣看来,村公章由村委会保管,太容易出乱子,比如乱用公章,私卖土地等,由镇政府经济服务管理中心来保管就非常保险,同理,账目也是,“这种做法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探索一个风险最低效率最高的基层行政管理模式”。
  “公章和账务是村委会工作最重要的基础,没有这两个,我们村委会怎么开展工作”,尹世忠不理解镇政府的做法。
  村里还有实际负责人
  这个负责人不是“村支书”,但实际负责村务
  让尹世忠更显尴尬的是,镇政府开会、布置工作从来不喊他这个村主任。
  他发现,村里大小事务、干部调整,都是沙安祥说了算,除非收任务款、计生罚款才找到他。
  “村里的公章,只有沙安祥去了才能用”,尹世忠说,至今,他当选村主任一年零8个月,没见过一次村里的账目,更别说村务、财务公开了。
  对于沙安祥的身份,尹世忠有些不明白。
  沙河镇副书记尚延欣否认沙安祥是“村支书”,但承认他是村里的实际负责人。他说,因为没有合适人选,村里的村支书职位一直空缺。
  用蔡冠勇的话说,之所以让不是“村支书”的沙安祥实际负责村务,是看重其能力,“不管你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蔡冠勇是沙河镇武装部部长,主管新合村在内的4个行政村。
  而当地坊间的一个说法是,民选的村主任一般不听话,上级交给的任务很难完成,只好在村民中指定既听指示又能完成任务的人,不管他是不是党员,来担任村“负责人”。
  “镇政府怎么可能让一个曾经带着老百姓上访的人当村主任,即使选上了他,也会想尽办法架空他”,沙河镇政府一位退休老干部,如此点评尹世忠的遭遇。
 

妻子责怪尹世忠不该竞选村主任。


  曾经的上访者
  2005年春,作为村里生产队长的尹世忠,带领村民上访举报当时的村支书和村主任
  尹世忠的上访经历,可以追溯到4年前。
  2005年春,作为村里生产队长的尹世忠,带领村民到南京上访,向各级纪检机关举报当时新合村村支书和村主任。 

  举报的理由是,他们“乱摊派乱收费,非法批准占用、买卖基本农田,私刻村民印章冒领扶贫款和减灾补贴,私批计划生育指标罚款牟利”。
  尹世忠回忆,一路上访,他们反映基层的问题,但一直没人来管。
  倒是在当年9月27日,他自己被沙河镇派出所抓住,羁押一天一夜后,再签下绝不上访的保证书,并缴纳2000元保证金后被释放。
  尹世忠记得,他获释前,新合村村民得知消息后,数十人到镇派出所讨说法,问为什么抓人。
  一个月后,赣榆县纪委成立调查组进驻新合村调查,村支书李加强、村主任陆振生均被撤职。尹世忠说,纪委告诉他,举报已经查实,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别再上访了。
  一起做过生产队长的刘成爱说,尹世忠性格耿直,看不惯的事情就要管。每年镇里下达任务款,其他队都完成得很好,尹世忠的队就迟迟不收。他总是会问村主任,为什么收这个费,国家怎么规定的,有什么政策依据。
  在一些村民的眼中,尹世忠有正义感,又懂法,能为老百姓办事,值得信任。
  镇里下达的任务款
  尹世忠说,镇政府每年都给村里下达任务款指标,说是“工业税收款”,收据是“结算任务款”
  2006年,尹世忠被镇政府指派为副的村负责人,协助当时的负责人沙安祥工作。
  在村会计刘传伟看来,尹世忠作为曾经的村民信访代表,镇政府需要“拉拢”他。
  尹世忠记得,有一次,“片长”殷国青带着镇计生委工作人员,到新合村入户征收“计划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对交不起钱的村民张嘴就骂。他就钻进停在门外的工作车里,“我不能做帮凶,不能让村民恨我”。
  后来,到了村民尹家强家。尹世忠说,“片长”让他进门收费遭到拒绝后,踹了他一脚,“你连钱都收不上来,做什么村干部”。
  尹世忠觉得,镇政府判断村干部工作能力与否,就一个标准,能不能收上来钱。新合村每年都有一项重要任务———上交给沙河镇18万元左右“任务款”。
  沙河镇位于赣榆县西南部,辖52个行政村,人口11.5万人。
  尹世忠说,镇政府每年都给村里下达任务款指标,说是“工业税收款”,给的收据是“结算任务款”。一到下达任务款的时候,村干部都要绞尽脑汁来完成,完不成就自动下岗。
  他纳闷,新合村是农业村,辖三个自然村,没有一个工业企业,去哪儿收什么工业税收款。
  村会计刘传伟记得,镇政府向村里收钱,是2000年就有的事,那时每个村民全年要缴450元,仅工业税收款就有50元到70元,2006年国家出台政策不允许再向农民征收各种税费,就很难收来钱了。拥有1200人的朱桥自然村,每年须上交18万任务款,目前已累计欠款90多万。
  记者在沙河镇随机采访了4个行政村,各村负责人均证实镇“任务款”的存在,“村委会都是负债累累”。
 
  “有指标,干部才有压力”
  镇政府副书记称,干部考核制度还不完善,以计划款指标的完成情况来考核,不失为一种选择
  在新合村,有许多村民和尹世忠一样,对“任务款”有疑问。
  他们认为,镇政府要求各村交纳“任务款”,是因为县政府向各乡镇下达“工业税收”指标, 

  为完成任务,镇政府将指标层层分解摊派给各村。
  8月4日,沙河镇主管政法和税收的常务副书记尚延欣,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结算任务款”应该叫指导性计划款。
  他解释,该款项包含三个内容:一是计划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一是“一事一议”费用;还有一个是水费。
  另外,计划款还会有10%的款项返成,是为了解决村里的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补贴。
  “有指标,干部才有压力,工作起来才有动力”,尚延欣称,现在的干部考核制度还不算完善,以计划款指标的完成情况来考核,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不过,2006年初开始任新合村实际负责人的沙安祥感觉,“镇里下达任务,就说要交多少钱,没人跟我们解释,村干部必须完成,这就是乱摊派啊”。
  赣榆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丁兆亮记得,之前县里接到许多村子举报乡镇下达任务款顶工业税收款来赚“政绩”,当时县领导明确表示,县政府向各乡镇下达经济发展指标,并不是让他们去造假。
  丁兆亮觉得,18万元的工业税收款,一个企业一年的税收就解决了,这样才能逼着村里去招商,发展地方经济,“政府下达任务指标,是逼着你去发展,不是逼你集资借款来垫付,也不是逼着你乱收费乱罚款”。
  值得一提的一个背景是,作为“苏北重点扶贫县”的赣榆,在近10年内,连续三任县委书记均因贪污腐败而落马。 
  其中,2001年至2008年在任的县委书记孙荣章,被江苏省内媒体称为“拼命三郎”,提出“打造苏北第一工业县”,在政期间,县政府向各乡镇下达“工业税收指标”,完不成者自动离职。
  当地干部称,孙荣章在政期间,赣榆官场盛行数字浮夸造假之风,“只要辖区工业税收数字高,就提拔,反之就下马,各乡镇领导为了出政绩,就将任务下达给各村,逼各村造假”。8月3日,赣榆县财政局一退休官员对记者称。
  今年5月,孙荣章因经济问题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为完成任务想方设法
  曾经的村计生专干称,村里为了能多罚款,会鼓励村民生二胎,如果有钱,生三胎也可以
  在尹世忠看来,“任务款”的收取,颇费周折。
  他发现,一些村干部编造各种名目向村民收费。在沙河镇,二胎儿计划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镇政府统一定为15000元,三胎更高,具体收多少,由村负责人说了算。
  曾任新合村计生专干的刘成奎记得,村里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交15000元,有的找到村负责人就只用花七八千,“标准不统一,有村民不干,不交钱,村里就要我们自己借钱给村里来交任务款。”
  刘成奎还称,村里为了能多罚款,会鼓励村民生二胎,如果有钱,生三胎也可以。
  2006年,村民魏绪超的儿媳妇怀上第二胎。他说,家人并不想生下胎儿,本打算做手术流产,“村干部带着镇计生办的人到我家强行把我儿媳妇带走,说不能流产,必须要交二胎的社会抚养费”。
  刘都夫还记得自己被动员当“村负责人”时的情景。
  2005年10月,“片长”樊继宪找到他,说“任务款”很容易完成,社会抚养费和村集体土地的租卖,都是村里的收入空间,每季度提前3天完成交款,还将奖励“村负责人”1000元钱。
  当时,村支书李加强刚被撤职,还有4.5万元“任务款”没交。刘都夫说,樊继宪让他想办法完成。
  他向银行贷款2万后,又向朋友借了5000元,最后在樊继宪作保的情况下,从其表弟那里带息借款2万元。
  提起自己凑够的4.5万元“任务款”,刘都夫说,那算是以村委会的名义从他这儿借的。 
  两个月后,刘都夫被沙河镇政府任命为实际负责人,全面负责新合村的村务。
  不过,他上任以后发现,无论是计生罚款还是租卖集体土地,留给自己的空间基本没有了,任务很难完成。
  2006年3月,因为没完成镇季度任务款的交纳,刘都夫记得,樊继宪对他说,镇政府之前有规定,完不成任务款的自动下岗。
  随后,沙安祥成为新合村的实际负责人。刘都夫找沙安祥要村委会欠他的钱,沙将村部14间办公房卖掉,还了2万元。
  2007年底,因不能及时偿还借别人的两万元,刘都夫被告上法庭,“我被拘留了10天”。
  去年底,刘都夫起诉村委会,讨要剩下的2万元。
 
  村主任被告上法庭
  法院决定书称,村民诉新合村村委会借贷案中,该村法定代表人尹世忠拒绝履行法定还款义务,对其决定拘留
  尹世忠没想到,今年的除夕夜,他会在看守所里度过。
  1月20日晚上10点,距农历新年还有5天,白天到镇上采购年货的尹世忠已入睡,妻子王连丽和三个孩子在看电视。 

  一阵警笛响起,5名便衣男子推门而入,将尹世忠叫醒后告知,他们是赣榆县法院执行庭法官,因尹世忠“拒不执行法定义务”,特来强制执行,要把他带走。
  当晚,尹世忠被带至赣榆县看守所。次日,县法院向他下发了拘留决定书。
  决定书称,村民刘都夫诉新合村村委会借贷一案中,作为该村法定代表人的尹世忠拒绝履行法定还款义务,对其决定拘留。
  此前,尹世忠曾接到法院的传票。
  他认为,刘都夫自己集资借贷给村委会,来完成“任务款”,如果收得合法,为此欠的债,肯定要还;如果没有任何依据,就属于乱摊派。
  尹世忠称村里没钱,他也没理由交这个钱,自此开始40天的看守所羁押生活。
  躲债逃官
  妻子抱怨尹世忠,这些年做村干部让家庭负债累累,还惹上官司

  从看守所出来那天,尹世忠给在武汉上技校的大儿子打了个电话。
  电话中,他让儿子好好学习,不要去搞社会活动,不要当干部,赚钱过日子才最重要。
  4月23日,他到扬州打工,“躲债逃官”。
  “枪打出头鸟,出头有什么好处”,妻子王连丽抱怨尹世忠,这些年做村干部让家庭负债累累,还惹上官司。
  7月15日,尹世忠家1.2万的银行贷款到期了,没钱还贷。这笔贷款是2000年为完成任务款,身为生产队长的尹世忠,从银行贷款然后借给村委会的。
  尹世忠说,至今,新合村村委会已欠他2.2万元。
  出看守所后,尹世忠也曾向法院起诉新合村村委会,讨要欠款。法官拒绝立案,称“你是村法定负责人,起诉村委会就是起诉你自己,欠款的事你找镇里沟通吧”。
  在立案庭,尹世忠发现,有近10名新合村离职干部起诉新合村村委会讨要欠款的起诉书。
  8月4日,听说尹世忠“逃官”,沙河镇常务副书记尚延欣感觉有些奇怪。
  他说,自己从没听说过哪个村委会因为计划款而欠债,干部集资垫付的事情更是第一次听说,“没有工作能力的干部就该被淘汰”。
  在妻子王连丽看来,尹世忠不用“逃”,把官辞掉就算了。
  如今,新合村新的“村负责人”,是4月份被镇政府指派的徐进学。 
  “我还在等镇里的消息,也许一切还会有改变”,尹世忠称,他并不轻言放弃。
  沙河镇常务副书记尚延欣的看法是,并不能盲目迷信村民选举,选举出来的村官也有可能是不合格的,很多是背后家族势力和各种利益角逐的妥协产物,“不管你是选上的,还是我们指派的,谁有能力谁干”。
  □记者 黄玉浩 江苏赣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