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因醉驾判死刑案19日二审 肇事者望改判
2009-08-17 08:36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佚名
记者昨日从成都方面获悉,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孙伟铭判处死刑的案件将于本周三二审。
曾赴看守所看望过孙伟铭的律师陈红介绍,一审被判死刑之后的几天里,孙伟铭几乎没怎么合眼,精神状态一直很差。其间,他还曾给家中写过两次信,除希望父母能够保重身体,并请他们转达对遇难者家属的慰问外;孙伟铭最关心的就是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进展。律师表示,孙现在很矛盾,他知道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要凑齐赔偿款不易,但事实上这是二审改判惟一的可能。
记者获悉,一审判决结果下来之后,孙伟铭的父亲孙林找到5名受害人家属,希望通过赔偿求得谅解——依据相关法规,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法官定刑时会酌情考虑。当时,双方达成协议:在本月25日前,孙林筹齐100万元赔偿款;受害人家属将出具对孙伟铭的谅解书。
孙林其后通过卖房产等手段努力筹钱,目前只筹集了近80万元,孙林本来寄希望于交强险的赔偿,但因孙伟铭有醉酒、无证行为,所以获得赔偿几乎不可能。
去年12月14日中午,30岁男子孙伟铭无证醉驾别克车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的惨剧。7月22日,成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伟铭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他判处死刑。(谷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