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副市长邹瑾主持召开市城区非法营运整治专题工作会议,对摸底调查阶段和宣传动员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集中行动整治阶段的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决定,集中两个月时间对非法营运进行集中整治。

   4日,本网记者就市建成区内从事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相关情况采访了市城管办、市运管处、市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

    记者:目前,我市城区电三轮、摩托车等非法营运现象十分突出,这将为社会带来哪些危害?

    吴治军(市城管办主任):非法营运首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人民生命财产将受到巨大的伤害和损失。不受法律保护,非法营运随意性强,宰客、甩客等严重损害乘客利益。影响交通客运秩序,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严重侵犯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整治非法营运是社会发展和维护安全的需要,势在必行。通过集中整治,有效取缔电三轮车、“黑面的”、“黑出租”等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好市城区交通和客运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道路畅通和社会稳定。

    记者:结合行业实际,如何对从事非法营运者进行处罚?

    康德平(市交警支队长):车辆无牌照在道路上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和第九十五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九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根据该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覃勋(市运管处处长):在客运市场管理中,非法营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根据该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吴治军:非法营运车辆乱停放违反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个人可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单位和经营者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将分几个步骤进行?如何实施?

    吴治军:市政府8月3日研究决定,集中整治从8月6日开始,分四个步骤实施:一是对车主的身份、居住地、职业及购车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从8月6日至10日,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城管执法支队、市运管处配合,在建城区内重要路段、路口设卡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由市城管警察大队具体负责对从事非法营运的电三轮(含机动三轮)业主的进行登记造册,此间不影响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二是鼓励主动上缴。从8月11日至8月20日,鼓励和动员非法营运三轮车的车主主动上缴三轮车辆,并对其行为进行奖励。三是劝导整治。

    从8月21日至9月5日,对登记造册的车主进行全面劝导,如系县、区的人员由所在的县、区安排专人进行劝导或安排接回原籍,如系广元市境外的人员劝其返回原籍或转行。四是从严整治。从9月6日至9月31日,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市残联、利州区政府等单位密切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从严整治,发现一辆,处罚或没收一辆。

    记者:这次整治非法营运的范围和重点是什么?

    吴治军:以整治电三轮为突破口,一是依法取缔市建成区(东至九华岩收费站,北至工农隧道口,南至南山脚下,西至袁家坝高速路口)内的电三轮(含机动三轮)、摩托车、黑出租、黑面的、报废车非法营运行为;二是由市运管处具体提出限定人力三轮车营运区域方案,限定人力三轮车营运区域;三是由市残联具体负责规范残疾人代步车的管理,并在车身喷涂“残疾人代步车专用”标识,对无证照和假冒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将依法没收;四是由交警和运管随时从严打击黑出租、黑面的以及报废车、淘汰车的非法营运。

   记者:对积极配合整治行动的电三轮车车主有无奖励措施?

    吴治军:在规定时段内,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整治工作,主动上缴非法营运电三轮车,并签定承诺书的广元籍车主,由政府对其行为给予奖励,其标准为:上缴2008年12日31前购买的,每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上缴2009年1日1至7月14日期间购买的,每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7月15日后购买的,不予奖励,如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将从严处理。同时,对市城区户籍的车主,经查实属低收入的纳入“低保”,没有就业岗位的,由相关方面帮助“再就业”,有子女入学特殊困难的给予适度困难补助。

    记者:如何确保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吴治军:一是组织召开非法营运电三轮、残疾人代步车业主代表座谈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解释和宣传动员工作,努力实现和谐整治。二是由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加强销售源头管理,对违规经营的销售网点坚决查处。三是联合执法小组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敢于逗硬、不讲情面、不留死角。四是对领头串联、不听劝导的骨干分子及阻碍执法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充分认识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营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为创建平安社会、和谐广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