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李亮 实习生 崔悦

卫生部澄清体检去乙肝"是专家观点并非官方意见"

    昨(2)日,卫生部拟取消常规体检中乙肝检测的报道引起全国关注。晚上,记者连线“透露”这一消息的崔富强,他表示并不清楚卫生部有这个打算。

    崔富强是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昨日,有媒体报道:崔富强首次透露,卫生部拟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将取消乙肝“两对半”一项。这意味着,以后单位招工、学校入学等都不得将乙肝体检作为门槛。

    此报道被国内众多媒体转载,引发热议。截至昨晚9时,网友在新浪新闻中心对此事发表的评论超过1.2万条。有网友发帖称:“这个政策好,早该摒弃对乙肝病人的歧视了!”也有网友表示:“反对取消乙肝检测,不然多数的健康人都会被那占少数的乙肝患者给传染。”

    昨晚9时,记者与崔富强取得联系,他说:“这是有人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国早有规定,不得歧视乙肝患者,更不能因为携带乙肝病毒,在入学就业上设置障碍。医学专家经过讨论,呼吁相关部门出台措施,更好地保护乙肝病患,“而卫生部是否正在研究此项举措,我本人并不知情。”

    昨晚,新浪网转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称卫生部已就此做出回应:“常规体检删除乙肝项目”并非官方意见。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说,这只是专家观点,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卫生部是否收到了相关专家的这项政策建议,还有待查实。(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 熊琳晖) 

  虽未证实却成热门话题

    记者了解到,2007年底劳动部门已出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卫生部门一直没有出台相关办法配合实施。

    昨日,“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的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虽然卫生部昨晚称这只代表专家观点,但各界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专家:日常接触传染乙肝是误解

    国内知名肝病专家、同济医院感染科教授田德英昨日称,如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有助于降低乙肝歧视,但是消除歧视根本在于破除误解。

    田德英说,认为乙肝通过日常接触就可传染,从医学上讲是一种极大的误解。

    乙肝病毒传播途径是血液,如共同注射器,共用牙刷、剃须刀时出血等,日常生活接触如握手、一起吃饭、打麻将等都不会带来传染。

    在临床上,田德英多次遇到求职、求学多次被拒的乙肝患者,每次她都会在病历上为他们注明“可以正常工作、学习”。

    田德英介绍,乙肝检测项目有“两对半”、肝功能和DNA等,其意义在于帮助医生诊断。对于用人单位,用这项检测预防传染病意义并不大。

    企业:不同行业反应不同

    记者昨日询问省体检中心、中南医院、省中医院多家体检中心负责人,他们表示,目前几乎所有的招工单位都将乙肝“两对半”作为必检项目。

    武汉新大谷商务酒店董事长邓勇说,上午他就看到了这则消息,“这对广大就业者来说绝对是好事”,但他也表示,对于餐饮行业等服务业来说,会增加管理难度。他认为,这一说法若真落实到不同行业,或许会有变通,否则不大现实。

    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正表示,限不限乙肝,对于电子类企业招聘员工不存在任何影响。该企业以往招聘,也不将是否携带乙肝作为限制标准。

    律师:不能因病取消公民基本权利

    湖北省元申律师事务所陆瓯律师认为,一些法规虽在制度层面上消除了乙肝歧视,但现实中的乙肝歧视并未得到有效根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拒录乙肝患者,但一旦得知应聘者携带乙肝病毒,用人单位往往以其他理由拒绝录用。

    入学、劳动等是公民的基本权力,不能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取消。“我个人赞成出台规定,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检测。”(记者 熊琳晖 李艳梅 李佳)

  用工单位指定乙肝必检患者“走后门”修改结果

    “用工单位新进员工体检项目中,乙肝几乎是必检项目”。湖北省体检中心副主任刘惠玲昨日称,为避免被检出淘汰,一些患者想尽办法,有的甚至托关系、“走后门”要求修改体检结果。

    刘惠玲介绍,省体检中心每年为用工单位新进员工体检2000多人次,体检项目由用工单位指定,乙肝几乎所有单位的必检项目。

    今年大学毕业的小强(化名)是乙肝“大三阳”患者,刚刚被武昌一家私营企业录取试用,即将面临的体检让小强“坐立不安”,他的父母则到处托关系,找医院的朋友想办法。

    刘惠玲说,在体检中心,为逃避检查,有的患者找人代检,“走后门”要求修改体检结果的人也不少。

    她说,用工单位对乙肝体检管理严格,派人到现场核对体检者本人与体检单上的照片,有的甚至守在抽血处检查有没有冒名者。

    据了解,最近两年,一些降低乙肝歧视的政策相继出台,状况有些改变。“通过医生解释,一些用工单位也会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 (记者 李艳梅 通讯员 应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