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近日制定了新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其中规定,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
据介绍,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吉大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设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含研究院、所)学术委员会。
根据新章程,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采用轮值制,任期两年。每次换届要求有较大比例的新增委员,一般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所有层面的委员都通过民主推荐或者选举产生,系和学科推荐产生学院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部和学校委员、学部推荐产生学校委员。其中,各学部推荐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院长人数不得多于非院长人数。另外,各个层面学术委员会的主任人选都通过选举产生。
吉林大学校长展涛认为,发挥学者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是现代大学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而如何建立和完善“体现学者在大学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学者在学术决策中的核心作用”的制度体系,则成为问题的关键。“所有学校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任何一个学术委员会,在人员结构上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也使得学术委员会能够独立和自主行使职权。”
据悉,在讨论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过程中,有人提出疑问,没有领导参加的学术委员会能否顺利高效运转,是否会影响学校的管理效率,是否会出现“两张皮”?对此展涛表示,“我们的学者们应该有一种新的观念,那就是从事学术管理与决策工作,应该是一名学者的学术工作的一部分,它和人才培养、科研工作一起共同构成一名学者学术生涯的全部。同时,从事学术决策也是我们学术骨干的职责。”
展涛还认为,强化和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不是减少行政管理团队的责任,而是一种更加科学和民主的管理制度,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记者孔祥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