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6月8日电(何蒋勇 曾祥生 海检)6月4日,被告单位宁波市宏润诚信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被告人张忠军、张赛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9亿元一案,被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据悉,海曙区法院已于今天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2005年9月20日至2008年7日,被告单位宁波市宏润诚信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张忠军、张赛飞等人以支付月息1分至8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90余名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和5家单位非法吸收存款,先后累计人民币达9.9亿余元。
此后,其以6分至9分的利息出借给宁波金丰宾馆有限公司陈建明、浙江协凯进出口有限公司王伟、宁波誉和投资有限公司余骏等单位和个人,非法牟利。至2008年7月,共有2.9亿余元人民币不能偿还给被害人和债权人。同年7月28日,被告人张忠军在被债权人和被害人的追讨和威胁下向宁波市公安局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宁波市宏润诚信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为非法牟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被告人张忠军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张赛飞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