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部长介绍第二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成果
2009-06-08 05:21 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佚名
中新网6月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6月7日,陪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出席第二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的商务部长陈德铭会后在东京出席了中外媒体吹风会,介绍了此次对话贸易投资合作和地区及国际经济问题两个专题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吹风会实录如下:
陈德铭: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今天,第二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顺利结束。刚才王岐山副总理与中曾根外务大臣共同会见记者时,已经介绍了对话的总体情况。双方高度评价本次对话取得的积极成果。利用这个机会,我和发改委张平主任及其他同事愿就对话的四个主要专题分别进一步介绍相关情况。作为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中方牵头部门负责人和贸易投资合作、地区及国际经济问题两个专题的主要发言人,我重点向大家通报上述两个专题的情况。
关于贸易投资合作,双方重点围绕8个分议题进行了讨论。
一是贸易投资政策。双方就发展技术贸易、中小企业和科技合作,开展贸易投资法律制度研究交流等交换意见。根据胡主席访日时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举行了中日技术贸易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和首次中日贸易投资法律制度交流研讨会,确认将促进中日技术贸易顺利发展、推进两国贸易投资法律交流与合作。双方将继续积极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顺利开展海外业务的合作备忘录》,为双方中小企业合作创造更为有利的商务环境,推动中小企业合作。双方将继续加强科技领域交流与合作。此外,双方还就日本改善签证等贸易投资环境、中国矿产资源出口、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等交换了意见。
二是流通物流合作。双方确认,将建立中日跨部门司局级对话机制,就加强两国流通物流领域合作进行交流。双方就继续联合编撰《中日韩流通及物流联合报告书》、推动物流园区等具体项目及流通物流人才培训合作等交换了意见。
三是金融合作。双方确认将进一步加强两国金融领域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推进双方金融市场发展。
四是知识产权合作。双方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与合作的备忘录》,将成立中日知识产权工作组,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经验交流,开展人才交流与培训及技术援助等合作。
五是信息通信合作。双方就加强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建设与技术研发、开放源代码软件以及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合作等交换意见。双方签署了《关于加强信息通信领域交流与合作的会谈纪要》,将加强通信业发展经验及电信监管政策交流、促进并探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于减轻自然灾害合作等。
六是农业合作。双方签署了《中日农业合作会谈纪要》,将充分利用现有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双边农业合作。双方还就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推进不与粮食形成竞争的生物质能源、促进农产品出口及共同应对世界粮食安全问题等交换了意见。
七是食品及工业产品安全。双方确认,确保食品及工业产品安全对两国人民的生活十分重要,将加强两国在食品及工业产品安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是减灾防灾合作。双方就加强灾后重建、震区林业合作、灾后废弃物利用、防震建筑人才培养、水库及堤坝等的安全管理等交换了意见。双方签署了《关于加强地震领域科学技术合作的备忘录》,将加强地震预测预报等防灾技术的共同研究、推动相关具体项目合作。
此外,双方相关部门还就中日人才奖学金等有关项目签署了合作文件。
关于地区及国际经济问题,双方的讨论主要涉及4个分议题。
一是WTO多哈回合谈判及防止保护主义。双方确认,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锁定WTO多哈回合谈判已经取得的成果,推动谈判早日达成可促进世界经济健康发展、平衡各方利益的一揽子协议。
二是东亚和亚太区域合作。双方确认,为维护区域内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双方将深化清迈倡议多边化、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倡议等东亚区域财金合作,以及在共同援助亚洲贫困国家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探讨共同应对危机的政策措施。双方确认,将继续对东亚及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进行探讨。在回顾迄今APEC会议成果的基础上,双方一致认为应继续加强在APEC项下合作。
三是同第三国合作。双方就推动两国企业共同开发第三国市场、就非洲发展及对第三国援助继续对话等交换了意见。双方签署了《关于通过联合融资支持中日两国企业对第三国出口项目的合作备忘录》,将提供融资支持,以共同推动两国企业开展第三国合作。
四是共同应对甲型H1N1流感。双方将密切交流与合作,携手防控甲型H1N1流感,共同努力降低流感疫情对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此外,双方还签署了《关于建立“中日青年经济领袖对话机制”的备忘录》,将继续推进两国青年交流。
上述成果表明,本次对话是富有成效的,将为促进中日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为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促进中日经济早日复苏发挥重要作用。
谢谢大家!
朝日新闻:据您介绍,今天中日两国政府就知识产权签署了相关备忘录,并且要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小组。请问你们将如何利用这一工作小组?可否介绍一下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努力和你们的想法?
陈德铭:谢谢你的问题。此次中日双方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与合作备忘录,而且今天早上,在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开幕以前,我和日本经产大臣二阶俊博进行了一个小时的正式工作会谈,其中就重点谈到了下一步工作组如何操作的问题。工作组将重点围绕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经验交流,以及人才培训等开展工作。总的来讲,我们认为日本是一个经济管理比较先进的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确立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政策,在这方面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们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执行中还会遇到不少问题,但我们不回避问题。中日两国之间的经济贸易互补性很强,潜在的市场也很大,随着双边贸易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如果在双方之间出现一些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我们也会通过这一工作机制来具体磋商解决。
中央电视台:您在刚才的介绍中多次提到“中小企业”一词,请问在您看来,中日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可以在哪些领域、哪些方面合作,以共同抵御金融危机?
陈德铭:谢谢你的问题。中小企业不仅在中国和日本,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是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了大量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和日本的中小企业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国的中小企业有着非常丰富、优质的劳动力资源,中国本身又是一个巨大的商品市场,而且拥有巨大潜力。日本的中小企业总体来讲技术含量比较高,管理比较严谨,比较早地进入了国际市场。我们希望中日中小企业在贸易、包括技术贸易,投资等方面加强合作。中国欢迎日本中小企业来华投资,考虑到它们的特点和降低投资成本的需要,我们准备在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专门为其设立中小企业园。当前中国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给日本企业在节能环保、新的制成品等领域提供了很多投资机会。比如,中国大连和日本九州就建立中小企业节能环保园已经达成了初步的一致意见。中国也有一些中小企业想到日本来发展,我们希望日方为其创造良好的投资条件和政策环境。另外,中日两国的中小企业还可以利用彼此优势,合作开拓第三国市场,为欠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