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
决 议
(2009年5月27日广元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广元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07年7月以来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在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共广元市委的正确决策部署下,市人民政府克服了地震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一手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坚持用统筹城乡的理念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做到了灾后恢复重建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加强农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旅游景区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在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的行政管理体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打算,并就进一步加大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力度提出了意见。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将广元列为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三个试点市之一,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元的关心支持,为我市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是加快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进程的创新之举、务实之举,是我市今后较长时期必须坚持的发展方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和创新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两个加快”的要求,以实施资源转化战略为突破口,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构建统筹城乡发展新格局,努力探索出贫困山区统筹城乡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
会议指出,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中,一是坚持城乡互动、城乡相融。建立统筹衔接的城乡规划体系、城乡互动的产业支撑体系、配套完善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城乡有机融合的生态建设体系、公平均等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按照高度融合、综合配套的要求,建立规划执行和体系建设的监督机制,突出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突出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城乡重大关系,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整合,确保工农互促,城乡协调发展。二是坚持先行先试、率先突破。以资金、土地、人力资源为重点,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以民营经济构筑县域经济主体,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机制创新;以整合盘活资源为重点,推进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以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激活生产要素,推进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良性互动;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为着力点,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平等共享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完善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有利于城乡统筹的行政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并强力打造城市集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旅游产业重点景区、农业特色产业区(带)和升钟、宝电、亭子口移民为六大主要支撑点,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将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与六大主要支撑点有机融合,以做强产业为支撑,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以加强项目落实为抓手,创造条件,抓点示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广元实际,近期在农村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户籍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山区林业综合开发机制和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等方面率先突破,改革创新。
会议决定,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纳入依法开展的轨道。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并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配强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增添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要按照省政府批复的《广元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因地制宜,系统设计,分类指导,分区推进,积极组织实施,力争尽快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我市推进“两个加快”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动员和号召全市人民积极参与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和促进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并根据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支持和督促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