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5月31日电(记者龚读法 实习生金斌)转眼又到了一年毕业时,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们使出了浑身解数就为了等待一张用人单位的“offer”,让自己步入社会时能够有一个安身立命之处。当然,也并不是所有大学毕业生都只盯着劳动合同不放。最近,杭州就有这么一些“85后”群体,临毕业时没有为了自己的出路急得团团转,而是一门心思地埋头于自己的“事业”。这个群体,我们权且称其为“隐性就业族”,因为他们的就业状况是不会出现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统计之中的,相比于签订劳动合同获得的工作而言,显得十分隐蔽。
全凭实力说话的工作
在“淘宝”上开家网店,给某个杂志撰个稿,晚上回家更新几章在小说网上连载的小说……这便是一部分“隐性就业族”的工作内容。其实“隐性就业”这个概念很难准确地定义,翻译、家教、设计……凡是能将学校期间的兼职当成毕业之后的全职来对待的,几乎都可以归入这个概念之中。但是“隐性就业”有一个共同点,接受采访的数人都一致表示,这是一个完全依靠自身实力说话的工作形式,优胜劣汰程度非常严重。换句话说,处于这一工作状态的人,都必须拥有一技之长,否则在没有任何生活保障的情况下,连基本的生存都存在问题。
杭州理工大学的李梅在没有毕业之前一直都在从事家教行业,当时只能算是兼职,但是据她介绍,虽然是兼职,却依然能够有近千元的收入。“现在全职做家教,一个月基本上能够有三千多的收入,而且还比较轻松。”而另一位经营网店的女生虽然起早贪黑很辛苦,“但是收入比一般的上班族高很多。”
记者在杭州师范大学找到一位大四男生,完全就是一个“文字工作者”,之所以这么叫他,是因为他不但是一个自由撰稿人,而且还是个“网络写手”。“每天要连续创作将近一万字,月收入大概在6千元左右。”他表示,搞创作不但需要灵感,而且不懈的努力和持之以恒也十分重要,“做文学创作这一行的,除非比其他人干得好,不然在常人眼中便是不务正业。”
不能简单等同于创业
既然“隐性就业族”坚持的是自己的事业,那么这是不是就可以等同于自主创业呢?被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这些“85后”的大学生都不住地摆手。“创业还谈不上,最多只能说是靠自己的劳动养活了自己。”杭州师范大学的这位“文字工作者”推了推高度近视的眼镜说道,“像我们这种写文字的,其实根本就不能算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仅仅是替人打工,靠写字谋生而已,想要成为真正的文字工作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经营网店的女生刘慧则表示,她们自己定义的创业是要惠及社会、他人,“不是只停留在让自己有个事做,有点钱赚就行了。”不过,她也和记者透露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开网店成功的案例很多,前不久浙江林学院就有一个女生开网店年收入几百万的,生产、加工、销售已经非常完善,能够做到那样才算是创业有成了,因为她不但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还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隐性就业族”都不愿意把自己定义为创业者,因为大部分人都把它作为一份职业来对待,而并不愿意认定为一番事业。实际上也确实如此,许多从事该工作形式的大学生认为,这只是符合自己兴趣,能够让自己更加自由生活和工作的一种全新形式,只需对自己负责,而如果是创业,则应该更多地考虑社会效益。
是否需要规范?学生:只需多一点理解
虽然工作自由,收入一般也不错,但是“隐性就业”却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因为这些群体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固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场所、劳动时间以及劳动报酬,所以一旦出现问题,维权上便会出现许多问题。“由于这部分人都是在校或者刚出校门不久的年轻人,对社会福利、社会保险这些概念还比较模糊,这是一个隐患。”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教授认为,“隐性就业”需要政府部门相应的规范,国家应予立法保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有意思的是,许多从事“隐性职业”的大学生表示,许多大学在学生毕业之后会统计就业率,而此刻往往是这些“隐性就业族”压力最大的时期,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甚至是社会意识,都会不自觉地将他们认定为“不务正业”。他们表示近期并不奢求国家能够立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仅仅需要社会各界能够对他们多一点理解和认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