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按照拆除红旗路高架桥现场交通管控方案,“5·17”那天不是施工日,无需交通管制。
对于这一说法,株洲市建设局副局长张建伟在回复记者的短信中称,“我不了解工程情况,如果是这样就直接抓人,胆大包天。”至于事实究竟是怎样,他回答说“如果我不知道事实是什么,怎样答复你。”
【警方】早有交通管控方案
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黄耀斌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4月30日,市建设局两位领导给支队送来红旗路高架桥施工组织方案意见稿,要求支队尽快拿出现场交通管控方案。五一假期里,支队就拿出了方案,并于5月7日上报给分管副市长。
昨晚,记者从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副书记李明放处得到证实,对于拆除红旗路高架桥,交警支队确有这套方案。据黄耀斌介绍,按照上述方案,事故发生当天并不是施工的日子,也不需要对该地段实施交通管控,是施工方没有按照方案执行。他还说,为考虑交通压力,建设方也曾提出,非爆破时间无需实行交通管制。
昨晚10时,记者联系上施工方南岭民爆的董事会秘书孟建新,他说,那天(“5·17”)不是爆破日期,也就是不能爆破,但可以实施机械拆除。他还表示,该工程两名负责人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安监】施工方曾被令整改
因手续不齐全,拆除红旗路高架桥的施工方曾被当地安监局要求停工、整改。昨晚,株洲市安监局副局长易鑫文告诉记者,5月12日,安监局荷塘区分局曾就工地的安全隐患以及手续不齐全问题,给施工方下过停工整改通知书。但很多受访市民称,该工地自从小范围打围后,一直没有停工过。
安监局荷塘区分局一人士告诉记者,分局只是做了他们分内的工作,至于其他,需等上面的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
- 善后事宜
“按时火化可获两笔赔偿款”
家属称,政府要求须在今晨前火化完遗体
本报讯 株洲垮桥事故遇难者李雪峰(男、41岁)的亲属告诉记者,当地政府已要求,须在19日晚12时以前火化完遗体。
前天,据记者了解,株洲市政府计划给每名遇难者垫付20万死亡补偿金。佘志华(男、22岁)的亲属昨日则表示,他们已领到政府支付的第一笔20万赔偿款,“如果能在12点前火化,还有第二笔款,也是20万。”
另外,遇难者佘志华的家属已与株洲市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相关协议,并领到了40万的赔偿款。
据记者了解,到昨晚下午5时,陈志明(男、35岁)和女儿陈瑾宜(7岁)、周志敏(男、40岁)三名遇难者遗体已在株洲市殡仪馆火化。
- 亲历者说
管制交通者疑为社会人员
一逃生亲历者称其未着安全背心、安全帽
本报讯 在“5·17”垮桥事故中侥幸逃生的余德山说,事发时,在红旗中路施工现场实施管制的人,不是交警、路政人员,而是四五个社会青年。
有关这一说法,记者在红旗路高架桥坍塌现场有过多次耳闻。不过,该说法并未得到权威部门证实。
昨天中午,35岁的余德山告诉本报记者,事件发生前,他和一亲戚驾车行驶至桥下,因施工至少有20辆车停在桥下的三匝车道上,等前方现场人员放行才能通过。
余德山说,等他下车上了一趟厕所回来后看到,桥下站着四五个身着白色T恤衫、留着短发的男子。“他们在管控交通,只要手一挥,排队等候的车才能通行。他们放行了十几辆车,又把路拦断了。”
余还表示,桥上机械移到另外一边继续拆桥,一眨眼工夫,桥面和桥墩突然跟多米诺骨牌一样,“嘭、嘭、嘭”地朝排队等候的车辆扑倒过来。“我记得很清楚,现场管制交通的人没有戴安全帽,也没有穿安全背心,更没有拿指挥用的旗子。”余德山肯定地说,他们就是社会上的人。
面包车突变“压扁易拉罐”
“鞋都没穿就跳车窗逃跑”
记者调查了解到,有不少车辆上的人员在高架桥坍塌前一刻“成功逃生”。
17日事发当天,塌桥现场的两辆常德牌照面包车已成“压扁易拉罐”,当救援人员动用设备缓慢移开水泥块和钢筋后,却发现两车内空无一人。原来,在事故发生的一瞬间,车上6人都成功逃生。
常德市汉寿县人戴性佳,15日与5位同乡开车到服饰市场进货,17日15时30分许,戴性佳等人的两台车缓缓开进红旗路。“堵车好厉害,10多分钟才移动了十来米。”与戴性佳同车的王国正便和另外3个同伴下车去路边小店买烟。
“塌桥前大约一分钟,我们听到两声巨响,谁都没在意。”但第三声巨响后,王国正才惊觉不妙:天哪!北侧的高架桥桥墩一个接一个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地倾倒。与此同时,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戴性佳也听到了巨响。“看到前面车的司机没命地往外跑,我鞋都没穿,跳起就往车窗外跑,简直是从车里‘飞’出来的。”戴性佳说。而23岁的司机戴天乐,到现在想不起来是如何跨过手刹和副驾驶位从车窗跳出的,他只记得自己“咚”地一落地,高架桥的桥体就重重地砸在车上,漫天灰尘瞬间迷住了他的双眼。(据新华社电) 专题采写(除署名外)/本报特派株洲记者 吕宗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