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高校正陆续公布2009年高考招生计划,许多重点大学都压缩了在所在省市的招生计划,扩大了在外地的招生名额。长期以来饱受争议的生源本地化问题,在部分高校中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人民日报》5月14日)
报道中披露,在浙江、江苏、湖北、上海等地,一些重点大学在本地的招生比例一度高达50%以上,个别高校甚至达到70%,这种情况在今年有所缓解,因为教育部明确要求“部属高校要压缩本地生源比例,争取逐步控制在30%以内”。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徐显明曾表示:“中国政法大学不是北京的政法大学,是全中国的政法大学。”令人遗憾的是,太多高校在或明或暗地予所在地考生以录取照顾,以回报当地政府的财政等各种支持。我国高考制度具备形式上的公平——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很多高校划分录取定额并不是参照考生数量,而是在照顾本地考生的基础上,依据各地教育资源状况进行分配。这样,很多高校空有“国立”之名而无“国立”之实,不仅加剧了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不平等,同时造就了大量“高考移民”。
高考制度分为考试和录取两部分,曾经的高考制度改革过度注重于考试,而忽略了录取。比起高考分数的准确客观来说,保障全国所有考生无差别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实际上才是更大的公平。高考中的“地域歧视”由来已久,指标分配和分数线设置的不合理连年遭受舆论炮轰,甚至不时爆出丑闻,在此背景下,教育部的明确要求,将有可能推动招生向更公平化迈进。
从2006年开始,中国政法大学的招生将本科分省招生计划按人口比例划分。尽管细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在当前,按地区人口分配录取名额,也许是最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的,同时也最容易付诸实施。如果所有高校都能推行类似改革,又何必为祛除“本地化”难题而大挠其头,形形色色的“高考移民”又何必像候鸟迁来迁去?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理在按人口比例确定分省招生计划这条路上,中国政法大学已默默前行了4个年头,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其他高校跟进。呼吁高考公平的声音日渐强烈,很多高校也纷纷摆出改革的姿态,然而,其中的绝大多数宁愿叫公众相信他们的道德自觉,也不愿使人看到他们为此付出的细节努力——高考制度改革的最大尴尬,莫过于此。
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