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表示,根据其与中央政法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各地法院将对清理积案活动以来已经报结的执行案件重新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已结案件要抓紧整改。

  已结案件存在水分

  最高院执行局方面表示,目前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存在一些问题:如有地方存在不敢依法执行和不敢碰硬的现象,导致债权人权益无法实现;也有地方结案标准存在偏差,存在不当中止、不当终结等问题;还有地方基础数据不准确,存在瞒报、漏报甚至弄虚作假现象等。

  最高院此前曾派出七个督察组到各地督察,而从抽查结果来看,前期已结案件并不是均严格按照清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办结的,“存在一些水分。”

  不宜强执应报请解决

  根据《通知》的要求,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除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生活用品、生活费用或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外,均为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因涉及稳定、信访等因素在清理积案活动期间不宜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应报请当地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在执结之前不得作结案处理。

  挂牌督办案是“清积”重点

  最高院统计显示,截止到今年2月底,31万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积案已执结80%,24万件列入6类重点案件的执行积案已执结60%,但是由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案件办理的情况尚不理想,目前执结率只有20%,这也是下一步“清积”的重点。

  目前中央政法委和最高院对地方清积实行严格的管理,清积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均将通报各地清理进展情况,并且列出地方排名,如果有地方连续两次排在后三名,当地清积领导小组组长将自觉来北京检讨。(记者李静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