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是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基层政法工作实现突破性发展的迫切要求。
贯开柱指出,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要以加强乡镇党委政法委建设为重点,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充实力量;要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责任;要强化协作互动意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力量整合、职能融合、工作配合、网络组合、信息汇合”的目标;要强化长效管理意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贯开柱强调,要把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落脚点放在维护一方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群众解难,不断开创基层政法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夺取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