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北京市司法局拒绝为其工作人员调取档案,忆通律师事务所起诉市司法局不作为。昨日,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律所被认为用“无证律师”
据了解,今年2月16日,海淀区司法局曾向忆通律师事务所送达《告知书》,认为其“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违法执业提供便利”,拟对该所进行处罚。次日再次发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称将对忆通律所作出“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表示,司法局所称“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李苏滨其实十几年前已获得司法部审核批准的执业资格。但李苏滨在河南执业时因涉及多次行政诉讼,执业证被扣押,尽管胜诉,但始终无法以律师身份正常执业。后李苏滨加入忆通律师事务所,该所曾向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致函河南省司法厅调取李苏滨的档案,但市司法局一直不作为。为此,今年2月26日,该律所诉至法院。
市司法局称已超诉讼时限
昨日,市司法局递交的答辩状表示,2005年1月25日,忆通律所申请要求开出调档函,调取李苏滨的执业档案。司法局于当天向河南省司法厅开出调档函,该函发出后,一直没有得到河南省司法厅的答复。
根据相关规定,外省市律师申请在京执业,需要先申请北京市司法局调取执业档案,调取成功后,方可由本人提出在京执业申请。因河南省司法厅没有答复,李苏滨也不可能提出在京执业申请,司法局不存在受理及答复的可能性。
同时,自司法局向河南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已经超过3年,原告目前已经不再享有诉权。(记者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