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讯(通讯员 柯林)5月4号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将对所辖区域内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时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去年5月,省公安交警总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非机动车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并限定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今年5月1日后将不予注册登记。但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大、涉及社会家庭多,规定期限内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尚未完成。为方便群众,省交警总队报请省政府法制办批准同意,决定将注册登记时限予以延长到今年12月31日, 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的紧急通知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