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讯(通讯员 杨森)日前,记者从旺苍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县严禁给无牌照、无驾驶证、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货运车辆加油。
    据了解,为确保严禁给无牌照、无驾驶证、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货运车辆加油这项打击“黑车”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该县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收集汇总一次公路执法部门查获的上路行驶的无牌照、无驾驶证、无道路运输许可证货运车辆加油站,抄告给县纪委、县委督察室、县督办室和县经信局,由县经信局对其违反的加油站启动追责程序,追责对象包括加油站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对加油站的追责方式为行政处罚、停业整顿、依法取缔,对加油站个人追责的行政措施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引咎辞职、强令辞退或开除等问责方式并予以实施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