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更严  风气更好  公信度更高
——我市十七条“新规”进一步严肃干部选任纪律

王镜云  记者  常力文  张文良

    “我承诺:全面遵守执行干部选任纪律,对自己严格、对同志公道、对组织负责……”在日前的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诚庄重宣诺,并签订承诺书。

    这只是我市进一步严肃干部选任纪律的一个缩影。近日来,市委组织部认真总结换届经验,创新思路举措,制定出台了《关于巩固拓展严肃换届纪律成果始终保持干部选任工作风清气正的十七条规定》,积极探索构建严肃干部选任纪律工作的长效机制。

动因:固化成果保持风清气正

    换届风气好评率达到99%以上,上级人事安排方案全部落实,换届后市县乡领导班子结构更加合理,干部劲头更足、精神更好……

    11月底,我市市、县、乡集中换届工作圆满结束。结合对换届工作的总结,市委组织部及时提出了“如何全面固化拓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如何才能始终保持干部选任工作风清气正?”的命题。带着这些命题,组织部门再次进行了深层次地思考。

    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逐字逐句讨论修改文稿……12月13日,在市委书记罗强的关心指导下,数易其稿的《十七条规定》正式出台。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冯磊介绍:“‘新规’从三大机制建设着手,突出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事后问责,是市委着眼长远,建立始终保持干部选任工作风清气正长效机制的积极探索和创新。”

举措:深化机制严格全程监控

    坚持教育在先,确保“不愿为”。《规定》要求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将每年3月设为干部选任“大宣传大调研月”,积极开展选任政策纪律“三进”(进党校、进中心学习组、进基层)和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市委党校副校长李莉形容:“教育是基础,既要当‘婆婆嘴’常说,又要拿‘警示钟’常敲。”

     坚持制度保障,确保“不能为”。《规定》创新建立了严守选任纪律承诺、选任纪律宣讲测评、风气动态监测等制度,完善了监督员管理、干部实绩公示及新闻发布等制度,形成了点面齐抓、内外合力的制度监督体系。

    坚持查处从严,确保“不敢为”。《规定》明确市县联动每月设立“组织部长接待日”,大力开展下访寻问题、任职意愿大调查活动。同时严格查核责任制,对违规违纪问题一查到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核查经过、结论及处理意见。

   “‘三个坚持’抓住了严肃干部选任纪律的关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仅给干部套牢了‘紧箍咒’,更拴好了‘保险绳’。”市卫生局党组书记何大正一语中的。

保障:强化落实逗硬督查考核

    “再好的制度和措施,不落实就只是个摆设。”面对一些干部和群众的疑虑,市委组织部明确表示:换届工作结束后,严肃干部选任纪律仍然要一以贯之,并进一步细化深化。

    对此,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三严格”:严格工作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开展经常性全覆盖督导检查;严格风气整顿,对风气不好、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实行为期半年集中整顿,在问题彻底整改前,不动议干部;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失职约谈问责制度,约谈后整改不力、变化不大的,对组织部长(政工人事科长)或“一把手”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将工作开展纳入年度考核,对单位及领导干部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文件下发后,全市各地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落实《十七条规定》的行动,多个单位还出台了实施细则。
“《规定》出台很及时,很必要,对严肃干部选任纪律工作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和推动。”利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孙新华深有感触地说:“虽然压力更大了,责任更重了,但只要抓好了,组织对我们的工作将会更放心,群众将会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