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出台
明年起   五项保险全部实施市级统筹
更方便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就医、刷卡购药

    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肖志元)记者今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已审议通过的《广元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该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保险全部建立和实施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
    《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实行年度预算、总额控制管理,即实行核定收支、风险共担的原则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实行市级统筹前,各县区基本医疗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个人账户基金滚存结余全部一次性上解至市级统筹基金收入户,其余统筹基金(包括应收未收的滚存欠费)留存县区作为基本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县区当年实际征收额超年度目标任务的部分,30%上解市级统筹基金,70%留当地作为基本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未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的,由当地财政补贴。对统筹基金支出实行计划管理。依据市、县区前三年平均医疗费待遇支出,结合年度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核定支出计划。县区年度实际支出未超预算控制数的结余部分留存县区,作为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资金;超预算控制数的部分在县区风险调剂金中调剂或由当地财政弥补。当市级统筹基金不足支付时,由市财政补贴。
    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员不再需要自己垫付费用,将更便于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就医、刷卡购药及时结算。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全市范围内“两定点”实行联网结算管理,参保人员均可在全市范围内定点服务机构就医、刷卡购药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按属地原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办法》还规范了全市“两定点”管理。“两定点”单位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采用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统一确定,并对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年度考核等制度,引入退出竞争机制。对其服务行为的监管,按属地原则进行。

我市开展21个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生孩子不再垫钱

    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肖志元)记者今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在“总额和指标控制”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包括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和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较稳定的21个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
    21个单病种名单为:急性单纯性阑尾炎阑尾切除术;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经腹腔镜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修补术;胆石症胆囊切除术;胆石症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良性前列腺增生经尿道膀胱镜前列腺电切术;良性前列腺增生经尿道激光气化切除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老年性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等。
    属于广元市单病种付费范围的病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包干结算,超支不补,结余归医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只负担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内对应的个人负担的费用,超限额对应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儿童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后,按其在政策内医疗费用报销90%的标准补齐,不受封顶线的限制。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不再由个人全额垫付,改为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生育人员个人不再负担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