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09年2月17日在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广元市财政局局长   张丕忠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广元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8年,全市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的总体工作安排,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认真研究财税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切实加强财政监管,为确保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有力有序进行和各级机构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取得了财政收入好于预期、财政支出成倍大幅增长的可喜成绩,圆满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2008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47380万元,由于在预算执行中受政策和收支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市本级收入调整方案以及部分县区的变动情况汇总,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52358万元。2008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17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87%,下降8.9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3164万元,为调整预算37351万元的115.56%,下降9.05%;非税收入完成18549万元,为调整预算15007万元的123.60%,下降8.58%。全市2008年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717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9%,增长248.65%。同口径比较,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实现639798万元,比上年增加160309万元,增长33.43%。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08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1713万元,加税收返还收入26128万元、上级专款补助12427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46938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62605万元、其他各项结算补助1051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452万元,当年全市可用总财力为1652811万元,减当年全市财政支出1671734万元、专项上解省级支出714万元,全市年终滚存赤字为19637万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154万元后,净赤字为19791万元。

    全市2008年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392万元,完成预算21456万元的132.33%,增长14.05%,加上级补助收入428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88万元,全市基金可用财力为7250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9735万元。全市基金预算收支品迭后结余2767万元。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2008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24532万元,由于在预算执行中受政策和收支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查通过,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28000万元。2008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7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00%,下降13.2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652万元,为调整预算17907万元的109.74%,下降15.51%;非税收入完成11147万元,为调整预算10093万元的110.44%,下降9.02%。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2008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为95342万元,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查通过2008年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6313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变动因素:一是增加上级专项补助59095万元;二是超收收入增加财力2799万元;三是其他结算事项减少财力282万元,市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224742万元。市本级当年实现一般预算支出2323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0%,增长117.57%。同口径比较,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实现165303万元,比上年增加58498万元,增长54.77%。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08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799万元,加税收返还收入12089万元、上级专款补助1379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9502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0322万元、各项结算补助102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93万元,市本级可用总财力为224440万元,与当年财政支出232379万元、上解支出负302万元品迭后,当年财政赤字7637万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154万元后,市本级当年财政净赤字7791万元。

    市本级2008年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030万元,完成预算13858万元的115.67%,下降12.05 %,加上级补助收入31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17万元,基金可用财力为2024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474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总额品迭后结余2766万元。

    市本级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2008年,市本级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安排51186万元,确保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顺利进行;安排18750万元,确保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业园区及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31万元,增长68.50%;公共安全支出15329万元,增长13.21%;教育支出22257万元,增长156.18%;科学技术支出1517万元,增长2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06万元,增长53.62%;医疗卫生支出7094万元,增长80.01%;环境保护支出4309万元,增长214.30%;农林水事务支出16272万元,增长108.19%;还安排1275万元资金支持解决全市经济社会中急需解决的热难点问题。

   市本级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2008年,市本级在市五届人大26次常委会审定预算的基础上超收2799万元,主要安排在以下方面:一是弥补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资及一次性奖金缺口365万元;二是发放城乡低保人员补助610万元;三是政法保障及维护稳定支出627万元;四是新增事业人员公务经费补助620万元;五是农业发展和计划生育等配套资金577万元。

    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008年,市本级93个一级预算单位、99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细化了预算内容,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标准和定额细化到项,对专项经费根据单位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求,按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的次序安排,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将所有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实行了综合预算。市人代会结束后1个月内,按时批复了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截至12月31日,市级192个部门的一般预算支出进度达到100%。

    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08年,上级财政安排我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92375万元,其中市本级37959万元;县区254416万元(苍溪县61493万元,旺苍县39438万元,剑阁县52871万元,青川县32885万元,利州区25411万元,元坝区22120万元,朝天区20198万元)。分项目是: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46938万元;二是调资转移支付资金62605万元;三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917万元;四是停征农业税和特产税转移支付资金15782万元;五是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8754万元;六是化解“普九”债务转移支付资金13374万元;七是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32005万元。2008年各类转移支付资金都已按规定分配到县区财政。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转移支付财力的使用,严格按照各级人大审查的预算方案安排和使用转移支付财力。转移性财力补助的增加极大地缓解了县乡财政的困难,为我市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消赤减债、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市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2008年,上级财政补助我市一般预算各类专项资金1242777万元,安排使用情况主要有:一是农林水事务支出59815万元;二是教育支出25808万元;三是医疗卫生支出29240万元;四是社会保障支出204670万元;五是公共安全支出6315万元;六是环境保护支出26781万元;七是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812347万元;八是其他各类支出77801万元。2008年一般预算各类专款都已按规定下达(除结转项目154万元外),各级财政都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拨付,资金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使用效益明显提升。

    市人大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决算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市人大。对人大代表的3件建议、政协委员的8件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和全面回复,并制定措施计划,认真落实,不断改进工作。

   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截至2008年12月底,我市共收到各类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476441万元,其中,省财政下达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1004373万元,省财政预调其他资金及2009年资金417848万元,接受社会各类捐赠资金54220万元。根据全市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情况,全市共拨付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454038万元,其中,拨付省财政下达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1004373万元,拨付省财政预调的其他资金及2009年资金416845万元,拨付市财政安排的抗震救灾资金4632万元,拨付社会捐赠资金28188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采购、储运2137万元;受灾群众安置、生活救助及住房建设809993万元;医疗卫生防疫及环境监测8712万元;校舍维修加固及学生资助47011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8239万元;城乡建设19500万元;救灾防灾减灾体系建设7646万元;生产领域救灾与重建455132万元;重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22254万元;救灾综合财力补助15965万元;其他领域57449万元。

    200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积极主动作为,及时调整年初收支预算草案,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认真贯彻执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广元市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关于广元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保障抗震救灾。一是及时调度资金,保障急需。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在强化保障中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决策办事机制和资金保障模式,迅速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紧急调度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时拨付到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为应急抢险、安置受灾群众、落实兑现各项补助政策、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级财政按照要求,对救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市财政在统筹整合全市救灾、社保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捐赠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全市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统筹安排,切实保证了救灾资金真正用在抢险应急、医疗救助和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喝水、住房安置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三是研究政策,争取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积极配合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政策建议,并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及时汇报和反映有关情况,争取上级给予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努力解决受灾群众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积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迅速恢复和平稳发展。2008年,全市到位财力性补助资金313420万元,比上年增加92020万元,增长41.55%;争取到位各类专款(含基金)1285599万元,比上年增加1119461万元,增长6.74倍;争取到财政部豁免国债转贷12142万元,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还款展期一年,对农村合作基金和供销社股金专项再贷款债务余额停止收息和还款再展期一年。

   ——整合项目资金,全面推动经济快速恢复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找准灾后恢复重建政策与现有政策的结合点,大力整合各方资源和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在建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支持一批新开工项目及时启动和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经济快速恢复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强劲动力。一是继续加大工业经济投入。落实专项资金19500万元,支持了企业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改造、园区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推广、中小企业发展和企业破产改制,促进工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实现了大灾之年工业经济的稳定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建设资金199506万元,支持了交通基础设施、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建设和地震灾害应急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市本级安排基本建设资金29264万元,协助落实中国进出口银行灾后恢复重建贷款25000万元,确保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落实省以上财政支农专项资金58168万元,增长52.25%;整合各类支农资金21300万元,引导农户、业主、社会资金36200万元集中投入,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和农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支持了农业生产发展;通过“一折通”及时发放种粮补贴、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19200万元,继续开展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四是大力支持旅游流通业的发展。及时出台启动震后旅游市场的优惠政策,安排旅游专项资金350万元,推动震后旅游市场恢复和景区建设。及时安排抢险救灾物资采购和流通保供资金600万元,确保了应急抢险阶段和灾后必需生活物资的供应。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实施,加快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兑付补贴资金645万元,有效拓展了农村消费市场。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公共保障。一是确保重点和基本支出需要。针对灾后全市财政面临的严峻现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全力支持抗震救灾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约,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各级财政通过压缩机关公用经费、调整存量资金、集中增量资金等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2008年,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直接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分别增长228.51%、61.95%、59.03%和55.86%,有力地保证了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和各项公共支出需要。二是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全市民生支出继续增长,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公共财政的职能特征进一步凸显。按照“民生工程”实施规划,认真开展资金平衡工作,统筹安排落实资金21565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6.32%,推进了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通畅、环境治理、百姓安居“八大民生工程”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启动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工作,惠及全市3万多名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全面落实国家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困难学生的特别资助政策。农村低保、城乡低保临时补助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按时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扩大范围。及时拨付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金139438万元,拨付自建过渡安置房、灾后农村和城镇居民住宅恢复重建及维修加固资金670555万元,做到了无因资金支付不及时、不到位而影响抗震救灾、受灾群众安置的问题发生。落实再就业资金11752万元、岗位补贴3921万元、培训补贴786万元、失业救助资金1344万元,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将18.3万名受灾劳动者纳入了就业援助范围,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实施失业救助,促进了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津补贴足额发放,并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人员给予了适当的公务经费补助。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716万元,妥善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立足改革创新,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围绕“深化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规范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的目标,市本级将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范围,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综合预算;完善基本支出定额管理体系,推进了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推进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工作,提高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整合各项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抗震救灾、受灾群众安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和部门单位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顺利。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国库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启动“全省统一工资直发系统”,强化对资金网上支付和部门银行账户监管,确保了财政资金拨付的快捷、安全。全市通过金财工程综合业务系统共实现财政资金支付467400万元。三是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日趋完善。认真落实国家对地震灾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使用、监督管理,使非税收入做到了应收尽收。通过银行代收系统累计征收各项资金59599万元,其中非税收入42398万元。四是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实现政府采购金额60848万元,节约采购资金8185万元,节约率为11.86%。同时,坚持既确保急需,又规范运作,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抗震救灾所需车辆、设备、物资的紧急采购,涉及采购金额2051万元;按照要求,停止非应急抢险公务用车的政府采购,控制了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保重点。五是“乡财县管”全面推行。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全面实施“乡财县管”信息系统建设。认真开展“普九”化债工作,全面清核锁定债务,建立化债激励机制。截至2008年底,全市化解“普九”债务40423万元,占“普九”债务总额的74.12%,化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六是“金财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全市“金财工程”三级骨干网络基本建成,应用系统扩面工作有序进行,为财政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一是规范管理,加强救灾资金监督。各级财政针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特殊需要,及时调整财政监督工作重点,积极整合监管力量,把财政监督工作重心转移到抗震救灾资金的跟踪监控和专项检查上,从健全管理制度入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的办法和操作流程,明确管理要求,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并积极构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对救灾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涉及民生的重点资金实施跟踪监督核查,确保了救灾资金真正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提高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关系民生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会计基础保障工作,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大力开展会计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行政企事业单位建账监管,确保了各项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共完成各类评审项目133个,送审金额50347万元,净核减10484万元,综合核减率为20.86%;对2007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评审,使项目实施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财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成效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财税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但财政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市财政保障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压力巨大;地震灾害对经济发展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财源萎缩,财政大幅减收,培植基础财源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债务负担沉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任重道远;财政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机制有待创新。我们将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心,增添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夺取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新胜利。

    2009年,全市财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主动服务“提速加快、又好又快”工作大局,积极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灾后恢复重建“两大机遇”,根据中央投资安排的方向和重点,整合各种财政政策手段,创新财政投资管理和资金运作方式,促进资源转化战略的实施,加大对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监管力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力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川府发〔2008〕39号)及有关预算变动口径的规定编制2009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全市财政预算草案: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66658万元,增长8.01%。其中税收收入51400万元,增长19.08%;非税收入15258万元,下降17.74%。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各项结算补助收入、上级专款收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减去上解省级支出后,全市2009年可用财力为809279万元,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为809279万元,增长139.43%。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当年安排为20315万元,加上年基金结余276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基金预算支出23082万元。

    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200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33270万元,增长8.02%。其中税收收入23230万元,增长18.21%;非税收入10040万元,下降9.93%。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0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各项结算补助收入、上级专款收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减上解省级和补助下级支出后,2009年市本级可用财力为124850万元,市本级2009年一般预算支出安排为124850万元,增长30.95%。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对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支出给予了安排,主要安排情况是:基本公共服务22453万元,增长6.38%;公共安全14308万元,增长9.16%;教育8978万元,增长11.05%;科学技术853万元,增长12.98%;社会保障和就业20091万元,增长5.96%;医疗卫生4350万元,增长9.88%;环境保护878万元,增长10.03%;农林水事务6512万元,增长10.26%;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5416万元。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当年安排为12925万元,加上年基金结余276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基金预算支出15691万元。

    以上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要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全力推进灾后重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财政要树立抓灾后恢复重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围绕“两个加快”,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重建基金,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清理存量资金、归并专项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要以重建规划为载体,加强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等各类资金的平衡协调,加强项目有效对接和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教育、交通、医疗卫生、文化、生态环境等重建项目的及时启动和实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后续救助和就业扶持工作。要继续创新政策手段,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引擎,整合财政贴息、担保补贴、金融机构贷款等政策,积极支持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广泛吸收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要完善资金保障机制,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及时拨付中央和省财政下达的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加快城乡居民住房、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的恢复重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抢抓发展机遇,加大项目投资力度。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的大好机遇,更新项目工作机制,创新项目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抓发展落实到抓项目上,根据中央投资安排的方向和重点,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优化,统筹谋划、全力推进的要求,围绕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六个方面推动项目投资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投入对拉动加快发展、强化跨越支撑的作用。要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与国家、省的衔接力度,切实做好规划制定、项目申报和衔接落实工作,力争我市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规划总盘子,推动项目工作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具备提前开工条件和实施进度加快的重点建设项目,通过财政资金调度和提前安排预算予以支持,推动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和加快步伐。要重点支持生产性项目,优化投资结构,促进资源转化战略的实施,推动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

   ——着力支持产业发展,积极培植基础财源。要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通过整合支农资金,健全投入机制,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粮食生产,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要认真执行恢复重建及各项支持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信用担保机制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资,紧紧围绕优势资源开发和培育优势产业,加大工业项目投入,培育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骨干企业。要大力支持工业园区建设,认真研究完善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建设、技术创新和投融资激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集群集聚,优化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要大力支持招商引资,以各省市对口支援为契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一批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工业项目。要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就地转化利用,推动天然气、水电、矿产等资源性产业发展。要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重点景区和旅游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实施。要认真落实各项支持发展的财税政策,大力扶持民营经济,给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从而培植持续稳定的财源,为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奠定基础。

   ——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健全完善财政运行机制。要创新财政管理手段和模式,逐步健全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要围绕税制改革,积极推进包括增值税转型改革、成品油税费改革在内的一系列税收制度改革,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促进县区加快发展的分类扶持政策体系,切实增加政府可用财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要围绕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加大支出绩效考评力度,实现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进一步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现财税库信息共享,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税款收缴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建设,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改革范围,实现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全覆盖;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使用管理;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加强供应商诚信履约建设和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大平台”建设,为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撑。要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认真落实《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要求,完善市对县区财政激励约束办法,加大奖补力度,强化机制效应;扩大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完善考评标准、程序和办法,调动县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功能,加强项目投资估算、概算评审,实现项目投资控制关口前移,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和机构正常运转。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问题,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各项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的保障工作,重点要切实保障民生和支持公共设施重建。要认真落实廉租房财政配套资金,逐步提高租赁补贴比重,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认真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扩大城乡就业,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提高。要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和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保障教科事业和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要支持移民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进扶贫解困工程实施。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把以前常规条件下预算资金安排项目与灾后重建项目结合起来;把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与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结合起来;把上级安排的恢复重建项目与各级自行安排的项目结合起来,挤出更多的财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同时,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公务购车用车、会议、接待等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超标准装修,除政策性增资增员、处理救灾、突发事件和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增支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一律不得追加,腾出有限的财力,确保灾后恢复重建、机构运转等重点支出需要。

   ——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要转变理财观念,强化财政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要加强对救灾资金和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把资金来源关、资金投向关、程序控制关、制度保障关、责任落实关,强化专户管理,实行资金的封闭运行和专账核算;加强与审计、监察部门的工作协同,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对资金筹集、分配、使用以及绩效的跟踪检查,并向社会公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灾资金都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恢复重建资金都用于项目,用出效益,向社会各界交一份“清楚账、明白账、放心账”。要加强中央投资资金的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紧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的要求,正确把握资金投入方向,坚持投资项目安排原则,切实履行管理和督导责任,把资金安排到中央规定的范围和当地最急需的项目上去,特别是已有规划项目和在建项目;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调整,认真履行资金分配、拨付的各项审核程序,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对土建工程和主要设备、物资采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要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各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健全内控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金损失浪费;要建立纵横联动监督机制,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尤其要加强对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以及涉及民生等重点事项的监督,防止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国家建设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灾后重建提供人才保障。要着眼“提速加快,又好又快”工作大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教育,切实转变理财意识,加快向“服务型财政”转变,全面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牢固树立服务项目、服务发展、服务灾区、服务基层、服务部门、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服务加快发展大局,努力建设一支讲奉献、讲实干、讲纪律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相当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全力以赴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圆满完成全市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不断开创全市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