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元市2008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9年2月19日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张必勤

    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张丕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提交的《关于广元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09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8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各级政府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全力推进经济发展,着力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强化公共保障,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为支持抗震救灾、有效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改善民生、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总的看,200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比预期要好,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各项财政工作在非常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8年,全市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1713万元,为预算的117.87%,比上年下降8.91%;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71734万元,为预算的101.19%,比上年增长248.65%。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各类转移支付补助、专项拨款及结算补助、上年结余等,实现总收入1652811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上解省支出和按规定结转下年结余资金后,全市财政当年赤字19791万元。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7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00%,比上年下降13.27%;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323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40%,比上年增长117.57%。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各类转移支付补助、专项拨款及结算补助和上年结余,实现总收入224440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和按规定结转下年结余资金后,市级财政当年赤字7791万元。

    2008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税源基础薄弱,财政保障能力较差;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准确性不够高,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还不强;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好,财政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各级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66658万元,比上年增长8.0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各项财力性补助收入,扣除上解省支出后,全市当年可用财力总额为80927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为809279万元,比上年增长139.43%。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33270万元,比上年增长8.02%。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各项财力性补助收入,扣除上解省和补助下级支出后,市级当年可用财力总额为1248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为124850万元,比上年增长30.95%。

    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贯彻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与全市经济发展相协调,突出了“提速加快、又好又快”的主基调,支出预算安排符合“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原则,预算草案可行。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发展的实际,为实现预算所提出的措施是积极有力的。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大会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张丕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提交的报告,批准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为全面完成2009年预算任务,进一步做好全市财政工作,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财政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加强财源建设,确保预算收入圆满完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灾后重建有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大力促进优势产业发展,着力培植含税骨干财源,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积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建设美好新家园。认真贯彻落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搞好资金整合,加强资金监管,统筹使用好各项重建资金,切实加快灾后受灾群众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美好新广元。

(三)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产业发展、灾后恢复重建、民生工程建设以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等重点事项支出的需要。

(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四位一体”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五)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监督的有效机制,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