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改善班子结构,增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力量,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精神,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乡镇副乡(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条件
1.广元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2.工龄满3年以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考者要在党支部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
3.年龄在40岁以下(1969年2月25日以后出生)。在抗震救灾中,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64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教师报考须任大中专、中小学中层副职以上职务,并经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公开选拔职位及人数
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选拔148名(其中,苍溪县30名,剑阁县33名,旺苍县10名,青川县36名,利州区10名,元坝区9名,朝天区20名),全部为乡镇副乡(科)级领导干部。
三、主要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间及地点:2009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各县区委组织部。
本县区报考者只能报考本县区招考职位,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考相应县区职位。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县区的选拔职位,不重复报考。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3、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抗震救灾中表彰为先进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职务报名表》一式两份(可网上下载,广元组工网站:http://10.7.3.250/,用16K纸张打印)。
此次公开选拔不收报名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考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为5:1,未达到比例的,依次递减招考职位数。
(三)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安排通知。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乡镇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乡镇领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党政网广元市委组织部网页上公布。
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享受笔试加分照顾。受到县区党委、政府或市级机关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受到市委、政府或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加7分。同一人受到不同层次的表彰,不累加分,按最高分加分。
(四)面试
笔试后,以县区为单位,按面试人选与选拔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通知。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面试成绩当场给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后,在党政网广元市委组织部网页上公布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五) 体检、组织考察
以县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拔职数1: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论如需要复查的,应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六)党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各县区委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
县区委确定拟任人选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依法照章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后,按规定及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市纪委监督电话:3264394、3262094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3260461
为方便报名,在市、县区委组织部设立咨询电话,接受咨询(市委组织部:3263103;苍溪:5225000;剑阁:6600982;旺苍:4202195;青川:7201426;利州:3263508;元坝:8725316;朝天:8621054)。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广元市公开选拔乡镇副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