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救灾款物在阳光下运行
(广元新闻网讯)“下发的救灾物资不过夜,必须尽快送到各村!”这是利州区金洞乡副乡长张维荣反复强调的发放原则。为使抗震救灾款物发放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该乡通过“一事一议”,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于当日全部发放到位。
“满意,很满意!”金洞乡桂花村2组的倒房户任学林在被问及对抗震救灾款物发放意见时连连点头称赞:“咋个发,发好多都是公示了的,大家都没意见。再说,要不是国家帮助,我们早就撑不住了。”
这是利州区确保抗震救灾款物在阳光下运行的一个生动事例。该区在做好组织监督工作的同时,配合中央、省、市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全区实施的灾民救助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目前,各地账、卡建立规范,钱粮补助发放制度健全,受灾困难群众得到了全面有效的救助。
对救灾款物实行阳光操作
特大地震发生后,一辆辆挂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抗震救灾众志成城”等各种标语的运输车辆,满载着全国人民的爱心向灾区驶来。作为重灾区的利州区同样得到了这样的大爱。
如何才能管好灾区群众的“救命钱”和“救命粮”?有道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救灾物资款项完全放在阳光下暴晒,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救灾款物被雁过拔毛、跑冒滴漏,保护公众拳拳爱心。
灾情发生后,该区迅速建立起物资协调机构,下设物资接受、分配、发放、采购、统计、监审等6个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和救灾款物审批制度,对帐篷等重要物资发放实行一支笔审签。不仅如此,该区还层层建立救灾款物收发台账,通过电视台按天进行公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通过政务公开专栏、榜示、坝坝会进行公示;部分乡镇实行了“群众民主评议”、“群众监督小组”等工作机制,通过制定申请、签名、承诺等制度对受灾群众进行发放,确保了各项救灾款物运转规范、收发有序。
临时生活补助稳步实施
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是受灾困难群众最期盼、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大事。为此,该区32名县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289名机关干部组成工作组,奔赴18个乡镇(街道),坚持“轻重缓急、梯次推进、分布实施”的原则,对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按照四个批次进行发放。
第一批发放倒房户、“三孤”户、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户”;第二批发放房屋严重受损困难户、城乡低保困难对象;第三批发放房屋受损的困难群众;第四批发放漏查漏报的受灾困难群众。
截至目前,该区第一、二、三批共发放受灾群众临时生活补助金共计84775户,245686人,发放资金7379.3975万元,3685.29吨救助粮食也已同步发放到位。各乡镇第四批发放名单已基本审定结束,正在公示中。
多措施监督保“阳光救灾”
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分配和监管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抗震救灾大局。对救灾款物,只有从内部监管向外部监督推进,才能真正实现“阳光救灾”。该区除了整合部门和社会力量外,还整合了群众力量参与监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该区各乡镇(街道)纪委负责人成为了救灾款物监管的“第一责任人”,部门纪检组长担任专职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选聘22名社会监督员,分派到各个收发点,对救灾款物的接受、分配、使用、发放、公示等进行全程监督;区纪委监察局开通了“12388”举报电话,同步公开3267755等三部救灾款物监督举报热线,24小时保持畅通。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迅速形成。
除此之外,监管的最大亮点还在于各村(社区)均成立了由群众推荐辖区内认真负责、有一定政策水平,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有影响力、有威信的老党员、退休代表、居民代表组成的“5.12”地震群众救助工作评议监督小组,评议监督小组在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的组织下,全程参与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确保了灾民生活救助准确及时发放。
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运行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利州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和通报,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向党和人民交了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