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4 05:11:22 来源: 海峡都市报(福建)
海峡都市报7月24日报道 照着春宫图布置桑拿城,然后进行卖淫交易。22天黑心老板就赚了41万余元。近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郑某钦有期徒刑5年;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薛某芳、冯某文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年。
据了解,郑某钦花巨资将位于福州华林路的某大厦二三层租下来开桑拿城。为牟取暴利,郑某钦挖空心思照着春宫图样设计桑拿城,并专门购置了两张性爱床,放在两个用于“特殊服务”的包厢里,还购置了一些“健身球”、“木桶”等工具。
根据郑某钦交代,他指使场地“妈咪”薛某芳花言巧语向客人介绍“特殊服务”,引诱好色之徒与桑拿城里的卖淫女进行色情交易,洗浴中心服务生冯某文也参与推荐各款色情服务。自2006年4月,桑拿城开始为嫖娼者提供性服务,还专为卖淫嫖娼者播放不堪入目的淫秽录像。 (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强振超 江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