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把抗震救灾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重建家园的坚定意志,转化为办好奥运、建设祖国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引导全市干部群众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为全面夺取“双胜利”、建设美好新广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评选范围是“5·12”特大地震以来,认真履行公民义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表现突出,社会公认,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的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本市城乡基层居民群众(已经受到各级各类表彰的抗震救灾工作先进模范人物不再参评)。
评选条件是在特大灾难面前,以灾情为最高命令,以救灾为神圣使命,紧急行动,守望相助,倾力支持,无私奉献。面对极其惨烈的灾难和严重困难,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舍生忘死,哪里灾情危急就向哪里冲去,哪里有生死考验就向哪里挺进,哪里有受灾群众就向哪里集结,尽一切可能最大限度地抢救人民的生命财产。既充分发挥人的能动精神,又充分发挥科技的重要作用,攻克道道难关,化解种种风险,使科技成为战胜地震灾害的强有力支撑。
评选奖励办法是各级组织、个人对照标准条件进行书面、电话、网络(自荐)推荐;电话推荐请拨:3261302;网络推荐的网址:党政网、政府公众网、四川新闻网广元频道、广元热线。无论采取什么推荐方式,均需填报被推荐人的姓名、性别、单位及现住址、职业及职务。推荐截止时间是2008年7月23日。各县区、市级各行业系统、开发区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初审、考察、评审、上报的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市级各行业系统推荐的“抗震救灾优秀市民”于7月26日前报市委文明办,市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
(记者 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