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对环境的破坏是最直接也是最直观的。其中,植被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由此带来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就是最明显的例证,而其“绿肺”功能的创伤也在逐渐显现,与此相伴的还有对于生态和农田系统功能的下降。而震后,由于大量使用消毒剂、灭菌剂,加之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腐烂动物尸体等也会威胁河流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产生水环境安全隐患。这一切都加剧了环保压力。

    压力就是最大动力,灾后重建,环保先行。日前,市环保局制定出台的《广元市“5·12”地震灾后环保能力恢复重建规划》为人们描绘了一个依然宜居,更加美丽的震后新广元。

以重灾区为主,目标分阶段完成

    据了解,规划将分恢复重建期和发展提高期两个阶段,恢复重建期(2008~2010年)将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市、县、区环保局毁损的10470平方米办公及业务用房以及338台套设备进行维修加固、重建和购置。重建工程将在2009年12月前全面完成。2010年底前全市环保能力全面达到或超过震前水平。

   发展提高期(2011~2015年)将按照布局科学、数据准确、传输及时的要求,建成全市空气、地表水、辐射、生态环境等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科学、全面、及时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规划范围以广元市环保局、青川极重灾区和剑阁重灾区为主,涵盖4县3区7个受灾县区环保局,规划面积为1.63万平方公里。

以四大体系建设为重点

    市环保局拟投资1.48亿元,重点开展四大体系建设,即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高效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有力的环境支撑体系。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2010年底前实现市、县、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全部自动化,增加广元市城区空气自动监测一氧化碳、臭氧等项目,建立15个3万~5万人口重点镇的空气质量背景点自动监测站。

    继续提高水环境质量监测的自动化水平,在现有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再建设4座水质自动监测站,使饮用水源地的主要河流断面实现自动监测。

    提高市、县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程度,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补充必要的仪器设备;旺苍县环境监测站今年内完成资质认证复查和三级站达标建设工作,苍溪县监测站完成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准备工作,青川县和剑阁县继续抓好新建县监测站的各项工作,2010年基本建成三级监测站;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嘉陵江上游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

    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恢复环境监察能力。充分利用监察人员和现有仪器设备加大巡查频次,对饮用水源、垃圾处理场、国控、省控企业每两天巡查一次,对重点企业实行“三报三查”,对企业的停产报告、环境风险自查报告、恢复生产的申请分别进行检查核实。督促企业做好恢复生产期间的环境安全工作,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到2010年底前,对市内所有国控重点水、气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使占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总量60%、氨氮排污总量50%的国控重点污染源的排放行为全部处于在线设备的实时监控中。建立排污收费管理系统、污染源自动化监控系统及12369环保信息举报系统。

    建立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测系统,全市设立8个应急监测响应区域,组成全市应急监测系统。广元市环境监测站完善基础信息库、危险源及污染物排放清单与GIS地理信息系统,根据各县区产业结构、事故隐患类型、特征污染物,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形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建设环境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广元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全市7个县区建立应急指挥分中心。建设污染源信息、专家支持和通信指挥等系统。配备各种指挥装备、应急车辆、通信、取证和防护设备。

   建设有力的“数字环保”体系。“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要基本建成,全面提高全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扩展、完善全市在线通信系统和环境监控平台体系;建设行业数据库,统一环境管理数据;建设完善的网络化办公体系,要有7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办理,2010年底前全部建成市、县(区)网络。

■   相关链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8日签署第5 号国务院令,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一个地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条例,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灾后恢复重建,应当遵循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又如第二十五条规定,恢复重建规划应当有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规划等专项规划。《广元市“5·12”地震灾后环保能力恢复重建规划》正是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制定的。

张厚美   记者   江涛